政府主导 金融配合 群众参与——旺苍县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近年来,旺苍县不断探索资金扶贫新模式,积极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服务。截至目前,已为全县38个乡镇352个村近1.5万户贫困户放贷1亿元,占全县贫困户总数的85.73%。
面对贫困群众人数多、分布广、单笔贷款额度小的实际情况,旺苍县进行信贷风险防控的主要做法是:
一、评级授信加监审,贷款管理做到位
首先,由承办银行和所在乡镇政府、驻村帮扶队、驻村干部、村两委和群众代表组成村级风险防控小组,对贫困户实施“5221”精准信用评级,即以贫困户家庭诚信度、劳动力、劳动技能和人均纯收入四项指标,分别根据50、20、20、10不同分值比重,测算出每户信用分值。其次,根据信用分值,分别授予贫困户5星至2星级不等的信用等级。最后,承办行按照信用等级高低,相应授予贫困户5万至2万元不等信用贷款额度。同时,承办行与村级风险防控小组对贷款实行严格贷前审查、贷中监督,确保贷款全额用于脱贫项目。对上述评级授信和贷款发放过程,均以村为单位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保险财政齐上阵,多方承担分风险。
一是银保合作。鼓励贫困户主动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县90%的贫困户已投保参保,实现了农业受灾有“兜底”。同时,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保险,农户缴纳40元,一旦发生人身意外,参保农户便可一次性获得最高3.1万元赔付,参保人数已占全县农村人口的59.5%。二是建立风险补偿金。县财政在承贷银行设立县级风险补偿专户,先向承贷银行预存50万元风险“母本金”,每年按承贷银行实际贷款发生额的10%分批注入。各帮扶单位按村贷款总额的3-5%筹集村级风险互助金,共同为贫困村群众融资承担风险。一旦出现贷款损失,财政与承贷银行按6:4比例分解风险。三是进行财政贴息。在实施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县财政预算500万元贴息资金,主动承担5%的利率,确保贷款贫困户真正贷得起、还得了。
三、诚信管理为根本,连带责任优环境
推行“贷款户+村级”信用连带责任管理制,强化贷款户信用管理。对于按期还本付息的贷款户,县财政及时给予贴息,并逐级提高信用评定等级和授信额度,享受一定幅度利率优惠。相反,县财政则不予贴息,并降低授信等级和贷款额度。同时,承办银行和县财政按年末到期偿还额的2%(承办银行、县财政各1%)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奖励基金,对按期偿还率达100%的行政村给予奖励。对按期偿还率不足100%的行政村,无论笔数与额度多少,均立即取消该村所有贷款贫困户的财政贴息和贷款审批。
(旺苍县农办供稿、市场信息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