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全程参与 扶贫效益凸显——广元市昭化区“五步工作法”建设以工代赈工程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属秦巴山连片特困地区片区县和四川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辖28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有建卡贫困人口9162户31835人,贫困发生率15.3%。近年来,昭化区以工代赈办在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中全面推行“听证、论证、施政、督政、评政”五步工作法,把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穿于项目规划、实施、管理、监督全过程,认真诠释了以工代赈工作的根本宗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广泛“听证”,提高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期盼值和预期积极性。 昭化区是典型的农业区,本级财政仅是吃饭财政,贫困村往往是空壳村,贫困户更是难以筹资筹钱搞建设,群众盼望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来改变落后的基础条件,脱贫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项目的实施,对贫困地区乡村的发展无疑是雪中送炭。如何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资金的综合效益,为此,对于所有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申报,全区实行农户代表会、村社干部会、村民代表会“三级”会议审定制。要求项目乡镇和贫困村制定和上报计划必须慎之又慎,哪些农户易地搬迁、建设哪条村社道路、整治哪口山坪塘等,都必须通过群众会、村社干部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逐级讨论形成一致意见,严格按照贫困程度、辐射带动作用、项目建设急需程度等条件标准,充分“听政”群众意愿,力求计划更切实可操作更符合精准扶贫和广大贫困群众的要求,充分调动了建设农户和项目区群众的预期积极性,为项目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民主“论证”,提高群众对项目建设的主动参与和投工投劳的积极性。 实施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除农户建房自建外,对公共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究竟是发包到专业队伍建?还是群众自建;对项目资金缺口是实行筹资,还是筹劳?筹多少?全区实行村民“一事一议”表决制。要求项目乡镇和项目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全面分析项目区的干部力量、工程建设的技术力量、在家劳动力状况和群众的经济负担、收入等综合因素,在秉承参与式扶贫建设的基础上,以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并从中获得劳务报酬增收、同时改善项目区生产生活基础条件为目的,项目村“两委”组织相关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对建设方式、筹资筹劳方案等实行“一事一议”,充分发扬民主,“论政”项目建设方式和资金筹措方案。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近三年,全区建设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整合其他涉农项目800万元,群众筹资265万元,投劳1.2万个。
科学“施政”,群众参与成为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支撑。 全区坚持项目实施群众参与原则和基建工程程序,把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体现于项目的实施过程之中。坚持项目村“两委”牵头,依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对自建方式的项目,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负责项目实施;对发包方式的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或《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确定施工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对未达到招标和比选规模标准及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邀请村民代表组成竞争谈判组、监督组实行竞争性谈判或公开随机抽取确定项目建设承包人。全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全部实行责任书管理制度,业主单位成立施工组织协调、用工管理、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4个工作组,公告工程施工的各项内容和人员职责,确保组织有序、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对项目建设实行全程“施政”管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同时,对建设单位使用本地贫困农民工作出硬性要求,除技术较为复杂的工种以外,使用本地农民工不少于工程建设劳务总额的80%,不少于工程建设总资金额度的10%。近三年的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全区贫困群众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增加现金收入170万元。
全程“督政”,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为确保工程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和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全区对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村廉勤委和邀请村民代表参与负责制。村“廉勤委”组织部分老党员、老干部和一些有工程建设经验的“土匠人”,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资金监督管理,“督政”到位。在质量和工程进度管理方面,严格比照《施工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实行定期定项检查和不定期现场抽查,对于质量有问题的,敢于责令停工整改;对于进度迟缓的,针对原因实行警示督办制和《施工日志》现场签审制;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不论项目自建还是发包,不论资金报账拨付到村还是到承建队伍,对启动资金、进度资金、验收资金等全部实行村廉勤委审核签字制度;在用工组织监督管理方面,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的组织本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方案,督促施工单位用工报酬兑现到位,使用本地农民工数量到位,确保通过项目建设使贫困群众增收。通过逗硬的监督管理,仅2013年的项目建设,监督组口头警示建设质量整改3个,督促项目建设加快进度2个,暂缓进度资金拨付1次,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的使用安全。
村民“评政”,落实产权移交和后期管护责任,建立项目工程管理长效机制。 工程完工,实行群众参与工程验收和满意度测评制。以工代赈工程项目竣工达到验收标准,由项目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村“两委”牵头,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和社员代表,联合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并答复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对初验合格的工程,须由村“两委”向项目区群众发放项目工程建设满意度测评表,在项目区户代表会议上一一对照项目的前期公示要求和拟写的后期管护责任、措施等,由群众作出满意度评价;群众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工程,方能提请区级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予以验收。同时,对工程验收和群众评价“双合格”的工程,方能签定项目移交协议,并长期由村“廉勤委”监督后期管护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建立了项目工程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该方式,全区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质量为优良等次的达60%以上,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到位100%,确保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一处,成功一处,发挥效益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