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38名罪犯被重新收监 含12名原厅局级官员
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因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判刑20年,但仅服刑两年就被保外就医,没想到,已连续保外就医8年的他去年又被重新收监。与他一样被重新收监的厅官共有12人,包括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云浮市原市委常委钟德标等。
昨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省检察院提高了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犯罪“保外就医”的门槛,并在全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最终对138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其中职务犯罪罪犯126人,包括原厅局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26人。广东检察机关还立案查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的职务犯罪16件16人。
“三类犯罪”暂予监外执行门槛提高
假立功,真减刑,假就医,真假释。近年来,张海减刑造假案,广东江门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在买通看守得以“保外就医”被曝光之后,各种减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饱受质疑。
去年1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五号文件”《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大大提高了死刑、死缓、无期获得减刑的最低服刑门槛,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以下简称“三类犯罪”)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也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比如,针对保外就医,“五号文件”明文规定:“对三类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必须从严把握严重疾病范围和条件。虽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但经诊断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或者不积极配合刑罚执行机关安排的治疗的,或者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或者自伤自残的,一律不得保外就医。”
昨日的发布会上,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彭章波举例说,如高血压三期已经是高血压最高级别,过去是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新规出了之后,“非三类罪犯”依然可以申请,但“三类罪犯”则不可以。他解读说,对“三类犯罪”执行更严格的规定,是为了彻底杜绝“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
实际在狱中服刑年限最短2年,最长约8年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共对138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其中,群众举报的“非三类罪犯”4人,涉黑犯罪罪犯1人,金融犯罪罪犯7人,职务犯罪罪犯126人(原厅局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26人)。而12名原厅局级干部罪犯均因为去年新出台的中央政法委“五号文件”对“三类罪犯”规定更严而收监,并未存在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昨日省检察院没有公布重新收监的12名原厅局级干部的全部名单,仅公布了其中7人。这7人判刑年代比较久远,最近的也在2006年获刑,最早的则在2001年。其年龄从62岁到72岁不等,实际在狱中服刑年限最短2年,最长约8年。
彭章波介绍,为了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真实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逐人见面,并进行体检。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核查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322人,对其中263人由市级检察院统一组织了体检。
“去年3月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做到了全面摸查,逐人建档,对违法减刑、假释案件应纠尽纠。”彭章波说。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核查减刑、假释的“三类罪犯”2895人,纠正违法减刑、假释6件6人。
案例
看守所长提供假证明 五罪犯获减刑
违法变更执行16人被立案查处
本次专项活动,共发现违法变更执行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27条,已立案查处16件16人。
经惠州市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14年,罪犯练洪忠因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羁押在博罗县看守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博罗县看守所原所长黄秋声、副所长王海增受他人之托,两次将练洪忠带出看守所体检,使原本身体健康的练洪忠利用虚假的体检结果(活动性肝硬化)获取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此外,黄秋声、王海增受他人之托,对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的罪犯陈子来,在明知其体检结果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情况下,仍违法向惠州市公安局提请,致使陈子来被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目前,黄秋声、王海增因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被立案侦查,罪犯练洪忠、陈子来已被依法收监执行。
2012年至2013年间,湛江市坡头区看守所原所长梁湛波伙同多名干警为余某某等7名留所服刑罪犯申报减刑、假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使其中5名罪犯被法院裁定减刑,并收受了部分罪犯及其家属的贿赂。另查明,梁湛波等人还涉及私分国有资产51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目前梁湛波等6名涉案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中5人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
比较
暂予监外执行标准变化
原规定:罪犯得三级心脏病或高血压便可获保外就医。
新规定:三类罪犯(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虽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但经诊断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或者不积极配合刑罚执行机关安排的治疗的,或者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或者自伤自残的,一律不得保外就医。
——— 去年1月中央政法委出台的“五号文件”《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
揭秘
张海“汽车双视镜”专利 原是健力宝前员工设计
省检察院称靠发明创造立功减刑更严了,去年全省基本无此类案例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彭章波介绍,过去依靠“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而获得立功从而减刑的罪犯不少,张海也是以此来造假获得减刑。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因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因检举揭发他犯余罪和发明“汽车前后双视镜”实用新型专利分获立功和重大立功奖励,获减刑4年1个月28天。
昨日彭章波透露,2009年,张海在番禺监狱见到了原健力宝公司员工纪文,纪文以前是一位中学物理老师,平时经常搞一些小发明创造,在这次会见中,张海让秘书康杰与纪文一起代他申请发明创造专利,开始了“通过发明创造减刑”之路。会见后第二天,纪文和康杰就找到了广州一家专利代理咨询公司,并将纪文自己设计的“汽车前后双视镜”的构思和图纸交给了该公司,该公司遂以张海的名义代为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专利证书。张海正是拿着“汽车前后双视镜”实用新型的发明,通过贿赂司法机关人员获得了“重大立功”,获得减刑资格。
“我们曾几次前往河南,最后终于拿到纪文的亲口供述,承认该实用新型并非张海发明创造。”彭章波说。
彭章波介绍,中央政法委“五号文件”已经对三类犯罪的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作出了严格规定,“比如该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必须是该罪犯在服刑期间独立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现在已经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据他介绍,去年全省基本没有通过发明创造立功减刑的案例。
采写:南都记者 霍瑶 通讯员 粤检宣
编辑:SN117
文章关键词: 重新收监 保外就医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