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应“高端”是权力“越俎代庖”
网约车应“高端”是权力在“越俎代庖”
背景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网约车让消费者体验好,是因为有双向补贴,但资本始终是逐利的,这种补贴可以随时取消,到那时可能服务和价格未必比出租车好。网约车应该是相对高端的公交服务,如果把网约车当成基本出行方式,可以说是城市出行工具的定位出了问题。
新京报发表边际的观点: 网约车发源于互联网带来的共享经济,调动起了市场中的存量私家车资源。而来自资本的补贴更是使得这一工具价格平民化,使得普通消费者在出行工具上有了更多的选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无论是从其产生还是定价水准,都是市场自发选择的结果。城市出行工具的定位,不应该只是由行政力量来说了算,而更应该是根据消费者自身的需求而定。网约车的这部分市场需求,不过是使得以往出租车的垄断市场开放了竞争,把其当做公交或是地铁的假想敌,只是在杞人忧天。行政力量需要扮演的角色,不应是为人们安排好应该乘坐什么样的交通工具、设置好出行工具的价格,而应该是跟上经济发展时代的变化,尽快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规范与秩序,完善市场契约之外的法律和规则。
京华时报发表迩晓的观点: 一方面,对于市场出现的新业态,管理部门不必忙着定位,不必急于进行价格干预,而应将监管重心放在建立能够促使新旧业态良性竞争的规则上来。良性竞争的规则才是公众利益的最好保护者。另一方面,这种竞争规则不应以旧的、业已被证明不适合市场需求的运营模式为标准。以网约车和出租车而言,出租车的运营模式和价格机制不是标准,否则就可能导致出租车利益格局的固化,扼杀网约车带来的“鲶鱼效应”。而这种“鲶鱼效应”是弥补公交运行效率低下、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所需要借助的外部力量。
小蒋随想 :关于市场垄断有这样一种说法——某商家先用低价把竞争对手挤垮,待到所有市场蛋糕都装入自己盘中时,再大肆涨价,然后消费者没得选,只能花高价接受垄断。但实际情况又是怎样?就网约车而言,首先没有“挤垮”出租车行业,出租车行业面临的只是竞争加剧下的客源减少、需进行行业改革。此外,如果网约车补贴取消,价格上涨,消费者可以不坐,天下不是只有网约车“华山一条路”。更重要的是,如果一家网约车平台“玩”不起了,还可能有别家抢接力棒。在自由的、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垄断几乎是不可能的,商家的盈利模式与成本,也不是权力者说了算的。事实上,国人真正面临的垄断,往往不是市场因素导致的。比如,石油价格、移动运营商的漫游费等等,背后基本是行政“特许”下的垄断长袖在舞动……
烟草局“倡议消费高档烟”的赤裸与错位
背景 :近日,山东德州出现了一份鼓励消费高档烟的倡议书。该倡议书由当地烟草局提出,倡议全体干部职工带头拉升喜庆活动用烟档次、带头增加喜庆用烟数量,挖掘潜在消费群体。
京华时报发表观点: 这两年关于减少行政干预市场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实际生活中,行政权杖还是伸得很长,通过行政摊派促销便是其中之一。比如,湖北公安县曾以指导文件的方式,要求各乡镇销售一定数量的卷烟,部分乡镇向村干部摊派任务,没有完成任务的将扣工资;四川剑阁县为帮企业渡过难关,硬性摊派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每人购买20只成品土鸡肉,费用从年终绩效工资中扣除,等等。德州的“倡议书”似乎要“温柔”一些,通篇并无强制言辞,仅仅是“倡导”,是循循善诱。即便如此,这份以单位名义发出的倡议书仍然透露着权力的自大,透露着公权对私权的居高临下。与霸道权力相伴的,往往是垄断的市场、不依法行政的官员。热衷于为某产品或企业做代言,用行政权力为企业去库存,无论是摊派卷烟还是土鸡,其背后大多有地方利益驱动。而这份奇葩倡议书背后,也是利益在作祟。
小蒋随想 :吸烟有害健康是一种共识,烟草不能做广告尽人皆知。基于此,即便只是“鼓励倡议”消费烟草(更别说是消费高档烟),山东德州烟草局此番发文的“道德不正确性”也是无须赘言的。德州烟草局恐怕明白强制摊派将引起的公愤,所以才整出“倡议书”这种擦边球。但这依然无法掩盖“缺德”的本质。说到底,烟草局的存在,是出于“烟草有害必须管理”的客观需要。这种管理本身与“推广和推销”无关,应是基于烟草专卖的法律与制度,将烟草的不健康性与风险性限制在“可控”的水平。倘若烟草局变为一个逐利的利益主体,其实是一种“变质”。公众并不奢望烟草局号召“禁烟”,因为那恐怕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但烟草局也别自以为替烟草消费代言“光明正大”,烟草局行事不能“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