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入围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告

20.05.2015  18:17

乐山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入围供应商

                                                公开征集公告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就政府采购商场直购和网上竞价入库供应商项目对外公开征集实体店,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及有关服务要求的实体店经核准后均可入围,成为乐山市政府采购网上直购和网上竞价入库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实体店报名参与。

、项目背景及概括

  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政府采购电子化的趋势也在不断加大,电子商务作为渠道新星,以其低成本、高效率、高透明度等方面的优势逐渐受到公众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这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实现采购高透明度的一个有效途径。为此,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立“乐山市政府采购商场直购和网上竞价系统”,结合当前网上购物发展趋势和乐山实际情况,依托此系统更好的为本市政府采购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的采购服务,以此进一步提高自身政府采购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通过本次征集,把有良好诚信、能提供价格实惠商品及良好售后服务的一批实体店(商场、商店)入库供应商引入到政府采购平台中,为采购人提供价优、物美、快捷的购买渠道,更好的满足采购单位日益增加的多样化采购需求。采购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通过“乐山市政府采购商城直购和网上竞价系统”比较各预选供应商给出的产品价格,择优选购商品,在线发起竞价信息,生成采购合同,采购单位收货验收,并通过规定的方式支付。

  本次入围供应商的有效期一年(发出入围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根据入库供应商是否被约谈或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供应商根据相应的资格条件,作为实体店参加本次征集。入围供应商将被纳入乐山政府采购商场直购和网上竞价供应商库,采购单位可以在网上商城内采购单次金额或批量小于40万元的商品(5万元以内的商品采用网上直购,5万以上40万元以下的商品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系统投入运行后,原采用的协议供货方式取消。

、条件及要求

Ⅰ、实体店

  根据实际需要,首期“乐山市政府采购商场直购和网上竞价系统”的实体店有二种类别,分别是:

A、办公通用设备

B、电器设备

详见附件1。

作为实体店的供应商,可以选择上述其中一个或多个类别参与本次征集。入围实体店为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在其选择的类别的范围内。

(一)实体店准入条件

对应上述二个类别,实体店的准入条件分别是:

A、办公通用设备类别准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的经营范围要包括:销售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电器数码产品等;

(5)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B、电器设备类别准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的经营范围要包括:销售空调、电视、照相机及器材、摄影器材、电器数码产品等;

(5)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   产品优惠折扣率

(1)入围供应商应该以其当时的门市最低价(含税价)为基准(包括促销价、团购价、会员价或集团客户价等),对所提供的产品承诺一个优惠折扣率,其 最低优惠折扣率 :   

A、办公室通用设备类别不得小于5%;

B、电器设备类别不得小于5%;

具体的优惠折扣率在供应商《实体店供应商响应一览表》(附件2)的“销售产品列表”上面的“最低优惠折扣率”体现。入围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其在“乐山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产品价格,确保价格符合其所承诺的 最低优惠折扣率

(三)服务要求

以下为入围供应商必须达到的服务要求:

(1)入围供应商须遵守并执行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乐山市政府采购商场直购和网上竞价系统”中规定的采购程序、项目管理要求,并无条件配合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入围供应商将获得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授权,按有关规定在“乐山市政府采购商场直购和网上竞价系统”上维护自身提供的商品的信息,入围供应商必须确定专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包括产品的种类及价格等)。

(2)入围供应商须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确认各采购单位所选商品,及时组织协调送货及上门安装等事宜。

(3)入围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承诺的优惠折扣率供货,对各类别产品的优惠折扣率不小于承诺的 最低优惠折扣率 ,并保证供货价格不高于本企业在本市内各商场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商场实际零售成交价格,服务标准不低于对零售客户的服务标准,售后维修维护不低于出厂标准,并认真履行承诺的其他更优服务标准。 

(4)入围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具有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且具有合法的所有权的、原装的产品,并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的产品质量、服务标准和环保标准,产品的配置和技术指标必须与产品说明相一致。销售的产品必须是同期面向其他消费群体有销售记录的产品,不得向政府采购提供特供或专用产品。

(5)入围供应商须认真配合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进口产品要求参见《  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产品须是财政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公布的最新清单内的环境标志和节能产品。

(6)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入围供应商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将商品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协助清点验收工作。合同记录的所购商品信息、采购单位签收单商品信息必须与送货并使用的实物一致。严禁入围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串通,弄虚作假。

(7)入围供应商对其供货的产品需提供上门服务、保修等服务,当出现产品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时,应在服务承诺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该入围供应商应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8)入围供应商竞价保证金暂不缴纳,今后视情况是否收取保证金再另行通知。

(四)对入围供应商的管理要求

(1)经查实出现下列违约行为时,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会同乐山市财政局,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勒令整改、列入诚信记录黑名单、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入围供应商资格等处罚:

A、违反服务要求或不兑现承诺;

B、供货价格高于本企业在本市内各商场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商场实际零售成交价格,优惠折扣率低于承诺的优惠折扣率,或者服务标准低于商场服务标准以及出厂标准;

C、无正当理由不确认合同;

D、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合同;

E、不按采购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为差;

F、在预选有效期限内恶意质疑或投诉;

G、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

H、产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I、入围供应商资质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项目准入要求的入围资质条件;

J、拒绝执行“乐山市政府采购商场直购和网上竞价系统”有关管理规定;

K、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2)经查实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A、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

B、因行贿、受贿、串通竞价、转包、挂靠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

C、给予采购单位经办人员回扣或好处;

D、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程序

(1)进入乐山政府采购网(www.lszfcg.com)进入供应商入口,注册账号;

(2)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网上提交审核;

(3)初审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终审,终审通过即完成供应商入库工作;

 

(二)应递交的报名资料

 须根据本公告“二、条件及要求”中“Ⅰ、实体店”所要求的内容提交报名资料,所有提交的报名资料将可能被公示。报名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须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均要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须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场所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近期纳税和社保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6)实体店供应商响应一览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

(7)《乐山市政府采购商场直购和网上竞价系统入库供应商承诺函(实体店)》;(格式见附件4,须加盖单位公章);

(8)公司简介(公司慨况、发展状况、主营业务、业绩、服务等);

(9)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上述报名资料需同时提交纸质文档(纸质文档应按上述材料编号顺序编制并装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并保证两份文档内容一致。纸质文档的封面应当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供应商名称:                 

(2)项目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供应商入围申报资料

  

(三)递交报名资料的时间与地点

(1)实体店代表递交报名资料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2)递交时间:2015年 5月 20日至2015年 6月 20日(工作时间),此为首批集中报名时间。

(3)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杨盛松                        0833-2421411

 

(四)报名资料审核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如有需要,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对报名资料有不完整、不清晰等问题,供应商应澄清或补充完善资料。

  凡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均可入围,成为乐山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的入库供应商。

(五)公示结果

  将在乐山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公告,公布入围供应商名单。

(六)本项目由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5 月20 日

附件1:乐山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类别

附件2:实体店供应商响应一览表

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4:乐山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围供应商承诺函(实体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