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 不缴欠缴少缴公积金的企业要遭曝光和处罚

21.05.2015  23:55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5月21日印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指导意见》,提出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等都须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违者将被纳入政府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依法处罚。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举报制度,群众可拨打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举报不缴、欠缴、少缴公积金企业。 (四川日报记者 熊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