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敦促地方编制棚改规划 多省设统一融资平台
8月4日,中央政府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要扎实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
这份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明确,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纳入改造规划。
通知指出,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
“眼下对于棚户区的改造建设之中,最为关键的还是款项的筹集和安排。”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陈杰表示,即使仅考虑建安成本情况,棚户区改造计划将在2014年合计产生资金需求在4200亿元到6300亿元之间。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纳入国家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与项目资本金可在年度内同比例到位。
数据也显示,上半年国开行新增承诺棚改贷款676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8倍;发放2195亿元,其中,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来发放1949亿元,同比增长433%,支持新增建筑面积约2.5亿平方米,惠及棚户区居民213万户。
多地设立统一的融资平台
通知确定,对经过清理整顿符合条件的省级政府、地级以上城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其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比照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的有关规定给予信贷支持。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牛凤瑞表示,地方的融资试点早已多方面展开,融资模式也在不断探索。有的地方通过开发商企业的资金与资源来做,给予一定的利润空间,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8月2日,山东省财政厅对外公布,山东近期出台的棚户区改造融资计划方案,采取的方式是委托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代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以这家公司为投融资主体,采取统贷统还方式,按需求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除济南和青岛外的全省棚户区改造建设。
据悉,山东计划2014年至2017年全省改造棚户区79.79万户,到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山东各市、县级政府根据当地棚户区改造筹资情况,可以自主确定是否参与这一融资模式。如果通过这一专门融资平台统一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将投入到各市列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内项目。
未来,山东各市政府统筹安排偿还资金,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归集资金统一还款。各市政府制定偿债计划,明确建立多渠道的还款机制,将用于还款的财政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事实上,这一模式,在北京等地也已经实行。目前北京市也正在推动建立棚户区融资统贷平台。据了解,今年北京市棚改项目共计191个,按照计划,应全部完成30个项目,部分完成41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额250亿元。
北京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实行“预授信+核准”模式,预期可新增500亿元人民币预授信融资额度,利率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左右。未来根据具体情况,国开行可再给予1000亿元预授信额度。
完善未来两年棚改规划
牛凤瑞表示,棚改不仅是城市住房建设的重大问题,同时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住房条件的改善成为城市发展中的利益诉求
国务院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
而对于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省级人民政府尚未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要抓紧审批,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与此同时,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做好征收补偿工作。
7月21日,北京政府就表示,到2017年底,北京将完成棚户区改造15万户。当天公布的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也明确,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补偿将全过程公开,对于棚改的百姓尽可能实行就地安置。
中部省份江西,今年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为新开工33.63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截至5月底,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建成率名列全国第四。
针对今年开工率相对往年偏低等问题,江西省政府也在近日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推进会,要求各地采取加强资金筹集和监管、确保土地供应、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建立完善保障房准入联审机制和退出机制。
与江西邻近的安徽省已经确定,到2017年,全省改造各类棚户区150万户左右,使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安徽将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债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个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并对皖北和大别山区等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