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绿地分五类 乔灌木不可少还得有景观雕塑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李庆) 社区公园、居住区公园绿地必须符合哪些要求?成都市建委今日下发《成都市公共设施配套绿地建设管理细则》,明确了成都市绿地分类标准以及建设要求。其中,社区公园、居住区公园绿地率应大于75%以上,植物乔木品种不少于20种,花灌木不少于10种,同时社区公园、居住区公园还应配备相应的景观雕塑。
根据《细则》,成都绿地分为五类。一是社区公园,面积10000—50000平方米;二是居住区公园,面积2000—10000平方米;三是街旁绿地,面积500—5000平方米;四是带状公园,面积一般不少于500平方米;五是防护绿地,面积一般不少于500平方米。市建委公建处表示,按照成都市城市升级要求以及“四态合一”的要求,配建绿地应根据场地情况、周边环境和功能需要因地制宜地进行布局,布局形式宜多样统一,四季有花,简洁而不单调。
不同的绿地均有不同的指标要求,社区公园、居住区公园绿地率应大于75%以上,植物乔木品种不少于20种,花灌木不少于10种,主要景观树胸径应大于30公分。街旁绿地和带状公园的的绿地率应大于70%以上,植物乔木品种不少于13种,花灌木不少于6种,主要景观树胸径应大于25公分。防护绿地的绿地率应大于90%以上,植物乔木品种不少于6种,花灌木不少于5种,常绿乔木和落叶树种搭配科学合理。值得关注的是,社区公园、居住区公园还应配备相应的景观雕塑、景观小品以及规划部门批准的公厕和管理用房,园区游步道原则上采取透水砖铺设。街旁绿地、带状公园应配备相应景观小品、城市家俱和夜间照明。
对公建配套绿地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单位,由市公建办核发绿地验收确认通知书。对验收不合格的绿地建设工程,在整改达到要求后,核发绿地验收确认通知书。对未按本细则要求,进行方案设计、评审、建设的单位,不予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对开发企业进行不良信誉记分,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