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走廊医生被“拟解聘”:坦然面对 讨回清白
四川新闻网绵阳4月29日讯“我会坦然面对,即使离开医院, 也会继续为自己讨回清白。”针对绵阳市人民医院作出,“拟与之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4月28日晚上10点,“走廊医生”兰越峰通过四川新闻网作出回应。
4月25日,绵阳市人民医院在其官网上挂出一则《关于兰越峰医生情况有关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并对“走廊医生”兰越峰作出最终处理决定:“拟与之解除聘用合同”。
“里面已经说的很详细。”四川新闻网记者向该医院宣传科一位孙姓负责人求证时,该负责人表示可以看看医院的《说明》。
《说明》称, 2012年3月以来,兰越峰医生一直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待岗学习。 2014年1月29日至今,兰越峰医生一直未到超声科上班,没有为任何患者进行超声检查、诊断,没有任何工作记录。也没有任何其它实际工作记录。兰越峰医生的行为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没有提供实际工作量,已构成旷工。按照实际未到超声科上班时间计算,扣除法定节假日,兰越峰医生从2014年1月29日至4月23日已连续旷工58.5天。我院认为兰越峰医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构成长时间旷工,符合因旷工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拟与之解除聘用合同。
“坦然面对 讨回清白”
“我不知晓这件事(被拟解聘),医院没告诉我。”4月28日晚上10点,四川新闻网记者见到了兰越峰。对于绵阳市人民医院作出的决定,她表示,这也是预料中的结果。因为“已经无数次在口头上听到被免职、除名了。”
兰越峰称,自己没有任何错误事实构成他们对她连续免职、无数次被旷工、开除,取消职业医师资格的理由。
“不排除用法律等有效方法维护自己权益。”兰越峰说,即使医院发出正式解聘文件,也会坦然面对,就算离开医院,也要讨回清白,证明自己没有撒谎。同时,要让他们在精神上和物质上作出赔偿,并赔礼道歉,对打击和报复她的人问责。
据悉,兰越峰曾反映绵阳市人民医院“过度医疗”、“医院乱象”等问题。不过,绵阳市涪城区联合调查组称,未发现兰越峰所反映的问题,但医院确实存在医疗服务质量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