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工商专项整治餐饮行业霸王条款

22.05.2014  19:11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发后,餐饮行业设置“最低消费”、“不许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仍屡屡出现,让许多消费者感到很无奈。日前,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餐饮问题,从5月20日到9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专项整治。

据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提供合格的洁净餐具是餐馆的义务,不应再另行收费。另外,收取开瓶费和设置最低消费,经营者若没有明确提前告知消费者,或者要价不合理,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整治范围。

目前,绵阳工商部门已开始对各辖区内从事餐饮服务经营主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随后将在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