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蓝天学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23.10.2013 16:31
本文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各分院、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按照民航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民航“蓝天学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要求及程序按照民航局《民航“蓝天学子”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关心集体,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2、热爱民航事业,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的一等奖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评选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并向所在二级学院、分院提出申请;
2、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审并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名单报资助管理中心)。
三、奖励方式
授予民航“蓝天学子”荣誉称号,同时颁发民航局长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
四、指标分配
5个分院各1名,飞行技术学院4名,航空工程学院4名,空管学院4名,航空运输管理学院2名,空乘学院2名,计算机学院1名、外国语学院1名、安保学院1名,研究生处1名。
五、要求
请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1、各单位对评选过程及结果的书面说明;
2、 民航“蓝天学子”推荐人选汇总表 (电子版及纸制)一起上报,需加盖单位公章。
3、 民航“蓝天学子”申请审批表 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5183935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文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3.10.2013 16:31
甘孜县师生代表莅临我校参观交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成都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