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国地税深化合作强化纳税人信用分类分级管理服务

18.05.2015  12:31

      为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其税法遵从度,眉山市国地税积极加强合作,在联合开展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近日联合制定了《眉山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管理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共分九条,从纳税信用的公告、分类分级管理服务等进一步细化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和后续管理服务。《办法》规定,国地税将联合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明确了公告范围、平台和时间等,强化国地税合作,市区县同步,增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社会影响。同时制定了B、C、D级纳税人名单逐步开放措施。 《办法》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制定了分级分类管理服务举措。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联合制定了发票领用、纳税信用贷款等5项激励措施和专窗(厅)服务、预约上门服务、点名服务、先办后审、先办后补、免检服务等6项个性化服务。同时,分类制定了B、C级纳税人管理和服务措施。对评定为D级的纳税人,从严格发票管理、严格出口退税审核、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等方面制定了9项严格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