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官员外防纪委内防妻子 每次收钱都藏床垫

30.09.2014  14:14

李世洲,男,38岁,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科原科长,非法收受贿赂48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陈正发,男,50岁,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原副所长,非法收受贿赂18.9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

2013年,龙泉驿区检察院在侦查群众举报线索中发现民办成都实用工程技术学校在参与该区就业培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单位行贿等重大问题,已对该学校两名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在这起案件中李世洲涉嫌违纪线索被通报至区纪委。随着查办的不断深入,发生在就业培训系统的串案窝案浮出水面。

李世洲所在的就业局培训科,主要承担龙泉驿区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组织实施、过程监管、资料审核、资金划拨等职责。2011年春节前,李世洲在成都某实用技术学校校长钟某车上,以给父母拜年的名义,收下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临下车时,钟某又请他明年多关照,每收一名学员,可以给一百元的好处。在尝到甜头后,李世洲对该培训学校存在以低等级培训冒充高等级培训、培训人数不足等严重问题视而不见,甚至主动配合培训学校弄虚作假。考试之前,更是提前透露含有考试内容的所谓复习资料,甚至当起了该校的“招生办主任”,四处打招呼,托关系争取培训指标。

2012年初,他分三次共收取提成21万元;2013年初,李世洲再次收取该学校提成25万元。李世洲每次都把收到的钱藏在床垫下,然后分批次打进他父母的账户里。龙泉驿区纪委很快就掌握了其犯罪证据。从收下第一个红包,短短两年多,李世洲已从一名基层干部沦落为阶下囚。

和李世洲一样,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原副所长陈正发的人生轨迹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在基层工作了20多年的陈正发,拿人钱财后,就用手中的权力去关照对方,最终受贿18.9万元,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

这次发生在就业培训系统的案件,是一起典型的串案窝案,涉案范围广,人员多,金额大,在全区乃至全市都具有很强的典型性。”龙泉驿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坦言,从涉案单位看,此次既涉及区就业局培训科和9个街镇乡劳动保障所,又涉及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从案件查处看,时间跨度长,工作流量大、调查取证难,培训机构账目混乱,情况复杂,快速查清案情还有不小的难度。

截至2013年5月17日,龙泉驿区就业培训领域系列案件共查办涉案人员27人(处级3人),其中,案发后到区纪委主动交代问题13人(处级2人),共收缴和接收违纪金额128万余元。涉案人员中,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件14人(处级2人),移送区检察院4人;检察机关立案9件11人,包括干部9人(处级1人,科级8人)。

同步播报/ 违规用公车成都两干部受处分

华西都市报讯 9月29日,成都市纪委、市监察局就近期全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2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四川省都江堰市中兴镇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谢彬,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成都市龙泉驿区质监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黄道根,驾驶公车参加其子的高考招生咨询会,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区纪委给予黄道根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