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治精神病后垂危 涉事医院未经批准冠名红会
商州村民陈红霞患精神分裂症到“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治疗,入院前进行多项检查被准许入院,11天后,患者突然出现多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家属质疑,院方贻误病情。5月15日此事经华商头条、华商网报道后,16日,有知情人爆料,涉事的“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的医生大多为挂靠资质并不上班,坐诊的部分医生不具相关资质,或非相应专科医生。
随后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只开设精神科,实际在卫生部门注册是商洛市博爱医院,冠名“红十字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5月18日,商州区卫计局调查回复称,涉事医院管理不规范、部分临床辅助检查功能不全,医护人员变动未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作出处理意见:责令医院整顿1个月,整顿期间暂停收治病人。
患者入院前检查显示病情平稳
院方准许入院收治
商州区夜村镇村民陈红霞今年44岁,患有精神疾病多年,之前曾辗转多家医院就诊。今年4月26日,陈红霞被家属送到“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治疗,院方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治疗11天后,院方通知家属病人病情加重,让转院治疗。
随后家属赶紧将患者送到了商洛市中心医院,经检查后发现,患者陈红霞多脏器功能衰竭、脑梗死等,并于当晚下达病危通知书。家属又将患者转院至西京医院,诊断结果相似增加了左腿血栓,家属便将病人转至商州区人民医院治疗。
家属称,入院前患者精神状态还好,在医院治疗期间,还进行了相关检查,没想到接到院方通知后,病人病症这么严重。“院方在治疗期间,一直当成精神病治疗,才贻误了病情。”家属认为,病人出现其他症状时,院方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院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患者入院后出现发烧腿肿症状
院方使用抗菌素治疗
5月15日上午,在商州区人民医院病房,陈红霞呼吸微弱,正在输液,左腿上出现严重的血栓症状。主管医生介绍,患者有多重病症,随时有生命危险,他们根据病情作进一步治疗。
据记者了解,“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是经商洛市卫计局审批筹建的一所二级综合医院,成立于2015年10月,性质为民营医院。华商报记者以患者陈红霞家属身份来到该院,了解病人住院期间状况,该院一位自称姓蔡的副院长称,医院目前只开设精神病科,以精神病治疗为主。陈红霞入院后,出现跪拜姿势,不睡床满地爬,医院会诊后认为,患者是木僵状态,患者随后又出现发热高烧,一直控制不住,他们除使用了口服片、抗菌素以外,精神类的药品很少,发现腿肿是短短的两天时间。
这位蔡副院长称,“我们作为精神科大夫,对精神以外的疾病,我们没有能力治疗。”当家属提出,发现患者发热和其他症状后有没有采取措施,对方表示,患者入院前白细胞有感染,出现症状后,他们使用了口服片、抗菌素等药物就是积极治疗。
不过,这一说法和之前蔡院长说他们只治疗精神疾病的说法有些矛盾。
记者暗访亮明身份后
遭保安围堵摔包并辱骂
5月15日,以患者陈红霞家属身份采访结束后,记者表明身份,蔡副院长认为记者不讲诚信。记者表示,以家属身份采访符合采访程序,但很快院方七八名男子上前质问记者并出言不逊,将记者装有相机的背包夺下摔在桌子上,限制记者离开。
无奈,华商报记者拨打了110,民警赶到后阻止了事态扩大,记者得以离开现场。事后,蔡副院长致电华商报记者表示道歉,希望出来坐一坐遭到拒绝。对于家属质疑耽误患者病情的说法,蔡副院长称,如果患者觉得治疗方案有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可以要求鉴定,如果卫生部门认定治疗方案有失误,该承担的责任他们会承担。
5月15日,商州区卫计局医政股股长田学平称,陈红霞的家属向他们反映了此事,他们已经介入调查,也调取了相关的用药记录。“精神病作为一种特殊疾病,所用药物难免会对患者脏器造成一定损伤,但还需要进一步的鉴定。对于院方治疗有没有失误之处,还需根据鉴定结果才能做出处理。”
家属质疑
病历上所写的医生并不坐诊
陈红霞是商州区夜村镇人,家中四口人,其患精神病多年,儿子上高中,家中经济十分困难,是村上的贫困户。为了给妻子看病,这些年王锁劳先后去过多家医院,但没想到在“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妻子的病情突然急转直下。
4月26日王锁劳经人介绍将妻子送到“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他看中了这家医院为二级综合医院,住院后却发现,病历上所写的医生并不在医院坐诊。
“现在妻子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十分痛心后悔。”王锁劳称,事后他们调取了“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的住院记录,住院和出院记录都显示病人肝功、肾功正常,心肺未见异常。但奇怪的是转院第二天,患者就被确诊为脑梗死、多脏器衰竭,对于这个疑问他始终弄不明白。
5月16日,一位业内人士在查看陈红霞相关住院情况资料后表示,患者之所以出现危重情况有两种可能:患者住院所用精神病药物具有刺激性,导致其他病情加重;另一个判断是院方明显误诊,患者出现精神病以外疾病后,院方一直当精神病看,贻误了病情。
知情人爆料医生多为挂靠
仅几名医生撑起二级综合医院
随后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王锁劳提供的妻子住院期间的医嘱单上,所用的三种精神疾病药物和一些其他药物,医生署名吴瑜和王涛,为同一人笔体。奇怪的是吴瑜本人和“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所签订的聘任合同上的署名则是另外一种笔体。对此,家属质疑,吴瑜为西安精神病医院医生,并不坐诊而是由王涛坐诊,王涛实际上并没有相关从医资质。
5月16日,知情人向华商报记者爆料,“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虽然对外宣称是二级综合医院(相当于商州区医院规模),办院场地却为租来的老旧房子改造而成,面积根本达不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且只开设精神科;院方的医务人员大多是高薪外聘挂靠其资质,且长期不在医院上班,上班的几名医生都不是精神专科医务人员。
该知情人还透露,“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由多位股东控股,医院法定代表人是福建籍男子吴文贵,实际并不出面,而是由周姓负责人实际管理医院。“这样的条件根本达不到二级综合医院资质,之所以能够办下相关手续是背后有人帮助。”
商洛市红十字会:
曾责令停用“红十字会”冠名未果
5月1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商州区卫计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原来是由市卫计局审批,但后来审批权限下放后,变成了商州区卫计部门审批,随后商州区卫计局同意设置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但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上是商洛博爱医院。
在这份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上记者注意到,申请单位为上海协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吴文贵,户籍为福建省长乐市人。华商报记者拨打了所留电话,一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称,具体的事他不清楚,都有专人负责,记者询问对方身份,对方便挂断了电话。
商州区卫计局提供的“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申报材料,里面有数十位医生的相关资质,这些医生大多为外地的,也有少量本地医生,这些医生都与“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签订有聘用合同。而实际上,这些医生在“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上班的极少。
“当时验收时我们也去了,符合相关条件,多次整改后同意设置医院。”商州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称,当时审批时是商洛博爱医院,第二名称为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因为院方提供了商洛市红十字会相关文件,文件述称,举办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有利于商洛的人道事业,故同意以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的名义申办医院。待建成后,再按照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冠名手续。
5月16日,商洛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红十字会冠名有严格的规定,当时院方申请医院,他们只是同意以红十字会名义申报,还需要经过上边批准,但一直没有批下来。“没批下来就不能冠名红十字会,我们曾责令院方停止使用,但院方并未理会。”
住院期间院方是否贻误病情?
还需家属申请做医学鉴定
5月16日,商州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青称,如果“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聘请有资质的医务人员是允许的,但需要注册更改相关手续。如果这些聘请人员长期不上班,只能说明医院管理有问题。但假若坐诊的是没有资质的人员,实际签名为聘请的有资质的人员名字,这就是非法行医。随后他们将尽快调查,如果存在问题将严惩。
早前,商州区卫计局医政股股长田学平称,陈红霞的家属向他们反映了此事,他们已经介入调查,也调取了相关的用药记录。5月16日,华商报记者询问有何进展?对方称,当前给患者看病为重。5月18日,商州区卫计局称,目前患者病情有所好转,针对患者家属提出治疗过程存在的相关问题,可通过鉴定或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主管副市长批示
市区两级调查组展开调查
“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将精神病人治成多脏器衰竭”事件经报道后,引起各方关注,许多网友纷纷对涉事医院给予谴责态度。5月17日,商洛市政府分管市长已经就此事做出批示,商州区卫计局也成立了调查组迅速介入调查。
此事件经华商网等网络媒体报道后,许多网友纷纷发表观点。“一开始就对患者生命漠视,就意味着离消亡不远了。”网友长河落日圆说。网友寒风表示,“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竟然连红十字都敢冠名,这是监管失责表现。网友浪子说:民营医院国家是支持的,但民营医院还是饱受诟病,究其原因还是不规范,监管缺失。商洛也有很多民营医院,希望有关部门以为百姓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监管。
5月17日,华商报记者获悉,此事也引起了商洛市政府高度重视。主管卫计工作的副市长武文罡批示:首先感谢华商报记者对卫计事业和商洛人民健康的关心。请卫计局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办理。
“媒体报道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事件后,我们高度重视,已经责成商州区卫计部门展开调查。”5月17日,商洛市卫计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对此事也很关注,并召集商州区卫计局专门就此事做了安排,目前商州区正在落实。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国家政策对民营医院的发展是支持的,但需要进行监管,使其规范化运营。“
医院整顿1个月
整顿期间暂停收治病人
5月18日,商州区卫计局回复称,经调查初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医院管理不规范,部分临床辅助检查功能不全,医护人员变动未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相关问题仍在调查中。
处理意见为:责令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整顿1个月,整顿期间暂停收治住院病人,进一步规范医院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医疗辅助检查功能,提高诊疗水平;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规范执业;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尤其是医疗核心制度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5月18日下午,商州区卫计局相关人员就调查处理意见,向“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作出书面通报,明确指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负责人表态称,他们将接受商州区卫计局的处理意见,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华商报记者 陈永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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