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卖粮款今年还没拿到”追踪:纪委经侦介入
四川在线消息(何浩源 记者 阮长安)“记者你好,拖欠的卖粮款,已经全部收到了,谢谢民情热线。”接连几天以来,多名此前接受采访的农民向民情热线记者打来电话称,拖欠近一年的卖粮款已经到手了。
储备粮托市收购中“打白条”,拖欠农民售粮款一年没兑现。8月24日,本报民情热线报道泸州市纳溪区川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州公司)拖欠部分售粮者粮款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事,引发多方关注。8月27日中午,纳溪区政府相关部门回复称,涉事企业拖欠的售粮款已全额兑付,执法部门已依法取消涉事企业粮食收购资质并罚款。另据了解,这中间是否牵涉腐败或经济问题,纳溪区纪检监察、公安经侦已介入调查。
纳溪区政府新闻办27日中午回复称,事情发生后,纳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妥善处置事件,彻查事件原因,积极回应各方关切。纳溪区当即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措施办法,并成立事件处置工作组展开调查。
此事报道当天,调查组已督促欠款企业筹措资金,逐一通知手中有“白条”的售粮者到川州公司,协助核对每一笔欠款,并于8月25日12时前已兑付完剩余的售粮款563900.20元。
泸州市、纳溪区两级粮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涉事企业,依法依规对川州公司进行处罚,取消川州公司粮食收购资格,并对其给予顶格罚款处理。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四川省《实施办法》要求,粮食托市收购中出现“打白条”,造成严重影响者,可处以最高20万元罚款。
按照纳溪区粮食局的解释,这批稻谷是涉事企业受委托托市收购的市、区两级储备粮,共4207吨,是按照中籼稻2.76元/公斤的国家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的,财政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按时、足额到位,出现“打白条”缘于专项资金被企业挪用。按照规定,这类粮食专项资金应当“专项监管、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针对“为何被企业挪用”“监管部门为何没发现”“问题曝光后处置是否及时”等问题,纳溪区纪检监察、公安经侦正在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