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安工程”是“守底线”工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本报记者就《规划》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
记者:为什么要制定《规划》?
答: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粮食流通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保证粮食收储供应、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长期薄弱和落后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制定这一《规划》,目的是全面提升粮食收储和供应保障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粮安工程”是粮食流通工作的“守底线”工程,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
记者:《规划》有哪些特点?
答:首先,《规划》是粮食流通建设方面的首个国家级专项规划。既立足守住粮食流通工作的底线,又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新要求。
其次,紧扣粮食产业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突出建设特点,明确带有基础性、公益性和全局性的6大建设任务。
再次,注重坚持两手发力综合施策,体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加总量,盘活存量,发挥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杠杆作用,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民营等多元主体投入。
最后,《规划》的实施具备良好基础条件。“粮安工程”提出两年多来,国家有关部门已安排中央投资近100亿元,支持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危仓老库”改造,以及农户科学储粮、质检体系等建设。
记者:《规划》的主要目标、进度安排和建设任务分别是什么?
答:《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售粮便利、储存安全、物流通畅、供给稳定、应急高效、质量安全、调控有力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现代粮食流通新格局。
《规划》明确了5个方面13项指标,主要包括:2015年底前完成集中新建仓容1000亿斤任务,实现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户数达到1000万户;到2017年完成全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到2020年基本消除“席茓囤”等露天存粮,应急供应网点达到5万家,应急加工企业达到0.6万家,改建成品粮批发市场312家,改建区域性配送中心531个,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数量达到500个,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达到2500个,国家粮食信息直报点增加到2000个,粮食供需平衡抽样调查城乡居民户达到20万户,年减少粮食产后流通环节损失浪费1300万吨以上。
建设分为3个阶段:一是应急建设期(2015年),重点解决仓储设施不足等紧迫问题,核心是主产区仓容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二是整体推进期(2016至2017年),全面推进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全面建成期(2018至2020年),全面完成“粮安工程”建设任务。
《规划》明确提出6大建设任务:
一是建设粮油仓储设施。2015年年底前,完成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确定的集中新建仓容1000亿斤任务。
二是打通粮食物流通道。重点是加大东北、黄淮海、长江中下游等流出通道和华东沿海、华南沿海、京津、西南、西北及沿海进口流入通道建设力度,形成一批大型粮食物流园区,完善和优化物流节点布局。
三是完善应急供应体系。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城乡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和维护,改造建设一批区域性骨干粮油应急配送中心、成品粮批发市场。
四是保障粮油质量安全。重点是加强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放心粮油”供应销售网络平台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完善粮油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五是强化粮情监测预警。重点是整合现有粮食信息资源,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库存粮食识别代码制度,推进“智慧粮食”建设。
六是促进粮食节约减损。重点是深入推进节粮减损示范工程和专项行动,继续扩大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范围。
记者:国家粮食局将采取哪些政策保障措施?
答: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按照中央与地方粮食事权划分,健全“粮安工程”建设全面负责制,将省级政府负责区域内粮食收储供应安全建设任务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深化改革创新,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支持和带动作用。对纳入“粮安工程”规划范围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落实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