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名牌箱包手表 四川25岁小伙触刑

17.04.2014  19:11

四川适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审理“第一案”开庭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春华) 4月17日,全省法院适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审理的“第一案”,在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一审开庭。被告人李某因销售假冒名牌箱包、手表,涉案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价格达到1100余万元,被检察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知识产权案审理“三合一”机制,是当前司法审判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昨日开审的“第一案”,吸引了省、市多家报纸、电视、网络媒体记者关注。锦江区法院更是首次通过官方微博对庭审内容进行全程直播。

和以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法院刑庭审理不同,根据知识产权案审理“三合一”要求,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案,由锦江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该庭法官陆岩林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包括一名刑庭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

站在被告席上的李某,外表斯文,25岁,是内江市东兴区人。去年7月,李某在锦江区青年路逸景印象酒店6楼租赁铺面,然后从荷花池、九龙广场等地进回箱包、手表,再假冒名牌箱包和手表进行销售。同年8月5日,公安机关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中,在李某的店铺内查获假冒卡地亚、普拉达、巴宝莉、迪奥等名牌箱包36个,假冒浪琴、雷达、江诗丹顿、欧米茄等名表122只。经鉴定机构鉴定,这些箱包和手表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商品价格1100余万元。公诉方锦江区检察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上午11点50分,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专家说法】

三合一”机制

整合资源优势 提高审判效率

锦江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徐捷介绍, 知识产权案审理“三合一”,是指由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2010年3月,锦江区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取得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但知识产权庭只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由法院刑庭和行政庭负责审理。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增加,新型、复杂、疑难案件不断涌现,对审判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4月1日起,省法院在全省28家法院推行知识产权案审理“三合一”试点。锦江区法院制定了《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由民三庭(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明确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下的审判组成和内部协调衔接问题。

徐捷认为,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对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有效杜绝审判实践中曾经出现的同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刑事案件裁判售假人构成犯罪或行政案件裁判工商部门处罚合法,而民事案件裁判不构成侵权的矛盾现象,“三合一”机制整合了审判资源,极大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效率,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功效。目前我省试点的知识产权案审理“三合一”机制,也将为未来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图由锦江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