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3月18日副省长、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主任刘捷召集了四川省第十六次评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新《实施细则》有两点变化:第一,增加三等奖100项,并不再设立四川省社科界优秀成果奖;第二,省社科联设立评奖工作纪律监督组,对评奖工作进行监督。
为进一步做好四川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保证质量,提高效率,规范操作,确保申报和初评工作按计划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C} 申报及受理要求
本次评奖实行个人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受理省级单位及在成都市的部、省属院校的作者申报的参评成果;高校社科联可受理本单位作者申报的参评成果;市(州)社科联可受理本市(州)各单位或在市(州)的院校作者申报的参评成果。
二、审核要求
本次评奖采取在线管理,各初评机构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成果的审核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在线审核和纸质材料审核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申请资格不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
2、申报人选择的初评单位不符合前述受理规定的;
3、成果的出版(发表)时间不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没有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成果,出版(发表)时间为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签批、党政机关出具证明、成果结项证书印发的时间;
4、申报人提交的纸质材料不符合《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相关规定的。
三、评奖时间要求
本次评奖过程中,请各初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初评推荐工作。
1、初评审核时间:评奖系统2014年4月20日截止申报,4月20日——25日各初评单位开展集中审核。
2、报送材料目录及时间:2014年4月30日前提交《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初评单位申报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一份,首页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5月5前提交《关于开展初评工作的报告》(系统自动生成)纸质一份,首页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6月20前提交:(1)《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奖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份数参照评奖通知《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至少有一份原件(原件是指加盖了初评单位鲜章);(2)《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初评单位推荐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一份,首页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3)申报成果,份数参照评奖通知《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至少有一份原件;(4)如有佐证材料须提交原件一份。
如有不明之事请及时与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省评奖办地址:成都市大石西路科联街19号,省社科联办公楼二层。
邮编:610071
电话:(028)82973598, 82973516,82973517
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 网站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