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全部完成入驻
4月2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攀枝花市并召开动员汇报会。至此,四川省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个组全部完成入驻。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皆为15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那么,本次督察与以往相比有何新意?有哪些特点?记者进行了采访。
提速升级5个督察组组长全部由省领导担任
在动员汇报会上,各督察组组长表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2020年,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完成3个省(市)、2家中央企业和2个中央部门的督察工作,今年4月,又陆续进驻8个省(区)启动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公开曝光16个警示案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强化督察权威、坚持新发展理念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决心。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就此次督察进驻而言,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可谓雷厉风行,其速度之快、规格之高,前所未有——10天之内进驻成都、自贡、阿坝、甘孜、攀枝花5个市(州),5个督察组组长全部由省领导担任,其中,在4月23日召开的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都市动员汇报会上,省委副书记、省长、督察组组长黄强出席会议并安排部署督察工作。
5个被督察市(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了动员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同时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动真碰硬发现问题将实行分类处理
提速升级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将如何开展?记者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此次督察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严、细、慎、实”的态度开展生态环保督察,动真碰硬、一抓到底,铁面督察、铁腕治污、铁心整改。
督察内容上,各督察组将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 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暗查暗访,并充分利用无人机、高分卫星等科技手段,严查违规违法行为;坚持边督边改,强化结果反馈,认真对待、及时转办督办群众投诉举报,严禁搞“一刀切”,绝不能“一关了之”“以停代改”。
记者了解到,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正式向地方反馈。此外,督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将实行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督促立即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案件交办、约见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送有关部门或单位及时处理。
此外,在督察期间,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督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建设美丽四川。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