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22.06.2017  13:43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部署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意见》明确了第二批共92个双创示范基地,包括北京市顺义区等45个区域示范基地,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26个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21个企业示范基地。

  《意见》指出,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启动建设以来,形成了一批创新创业高地,打造了一批创新创业品牌,探索了一批创新创业制度模式。双创示范基地已经成为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打造发展新引擎,决定在部分创新创业基础较好、特色明显、具备示范带动能力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再支持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进一步强化支撑能力,放大标杆效应,提升社会影响,形成新的创新创业经验并在全社会复制推广,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拓展就业空间,为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提供重要支撑。

  《意见》强调,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既定改革举措和建设任务,推动创新创业资源向双创示范基地集聚,使各项“双创”支持政策真正落地。同时,针对创新创业重点领域、主要环节、关键群体,再推出一批有效的改革举措,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人才激励政策、支持建设“双创”支撑平台、加快发展创业投融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海外人才回国(来华)创业、推动融合协同共享发展、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等方面,继续支持双创示范基地探索创新、先行先试,逐步建立完善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制度体系。

  《意见》要求,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立地方政府、部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为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等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人才引进、公共服务等保障条件,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