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公布
17.07.2018 10:15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税延养老保险试点5月启动,产品以“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为设计原则,在资金投资运作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有特殊的管理要求。《办法》明确,税延养老保险资金可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资产,遵循安全、审慎、长期、稳健原则,根据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坚持市场化和专业化运作。鼓励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的领域。
《办法》规定,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都可以成为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管理人。具体要求是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或者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具备三年以上受托投资经验且业绩良好稳定,主动管理的非货币类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等。(记者曲哲涵)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17.07.2018 10:15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