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将完善土增税政策严防税款流失
近日,关于45家房企拖欠巨额土地增值税的报道,引来业内巨大的反弹和质疑。国家税务总局昨天正式表态,称这一对土增税巨额欠缴的推算存在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的误解误读。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潘秀林
>>国税总局
欠税推算存误解
针对近日引起各界关注的土增税巨额欠税推算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明确表示,这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土增税近几年征管力度逐步加强,2013年1-10月组织收入2710.78亿元,同比增长22.2%。
国税总局表示,土增税征管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压力。这主要是由于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复杂,土增税税制设计也比较复杂。土增税清算需要审核大量跨若干年度收入、成本和费用情况,税收征管难度大并且容易产生执法风险。
据介绍,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土增税征管。一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处理清算中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土增税政策;三是继续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土增税清算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四是强化科学管理,坚持信息管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控核定征收,防止税款流失。
>>中房协和房企
欠缴说法不准确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昨天召开情况通报会,就房企“欠税”说法做出回应,表示央视报道中提及的一些数据值得商榷。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土增税普遍采取预征的办法,由于项目开发时间比较长,因此从预征到结算有一个时间段。有些企业在预征时进行预提,而会计上的预提,跟报道里说的及时缴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中房协秘书长苗乐如表示,预缴土增税本身就是国务院多年来为防止企业暴利采取的一项调控措施,预收本身就是一个加码的调控措施,在落实过程中各方面都是严格的。
作为房企代表出席通报会的融创集团财务副总监梁海波表示,作为香港上市公司,融创每年的会计报表按照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审计披露,均符合国际会计守则,这次报道的根本问题,是对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没有深刻的理解。
继万科等房企表示“欠缴”系误解后,25日晚北京城建、首开股份等十余家房企接连发澄清公告否认“欠缴”。
>>制度释疑
清算条件分两类预征款多退少补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称,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实行销售时预征、项目终了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的制度。在项目竣工结算前由于涉及的成本确定等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实行预征。预征一般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预征率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区分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
土增税清算条件分两类:一是必须清算的情形,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二是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的情形,包括已竣工项目转让面积超过85%,或虽未超过85%但剩余面积已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注销登记的。在项目达到清算条件后进行土增税清算,得出房地产项目实际应缴的税款,与预征的税款比较后,多退少补。
11月24日
《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2005年至2012年8年间,万科、富力、SOHO中国等45家房企应缴而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
11月24日晚
任志强在微博上发表8条反驳意见,称土增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未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条件时可以不交,并非拖欠。
11月25日
爆料人、北京执业律师李劲松发长微博《任志强:专业人士叫你补习税务常识》,反驳“任八条”,后在微博上表示已向国税总局致送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相关税务信息。
11月25日
万科等房企称相关报道存误解。此后,金地集团等十余家房企公告否认“欠税”。
11月26日
中房协召开情况通报会,称有关企业“欠税”报道中提及的一些数据值得商榷。
11月26日
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土增税欠税的巨额推算存在误解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