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学科技园被确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2.01.2015  15:15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下发了《关于确定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技术转移办公室等84家机构为第六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5号),学校大学科技园被正式确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这是学校大学科技园继“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获批的又一个国家级平台,自此,学校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高新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三项主要职能方面实现了“国牌基地”全覆盖。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科技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推荐和专家评议后最终确定。       学校大学科技园被确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为加快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转移工作提供了重大机遇,也为加快建设大学科技园提供了新的支撑,必将对提升绵阳科技城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产生重要影响。(刘芳池  编辑)(大学科技园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