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创新推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一、关于以科技创新推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问题
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科技在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引领、支撑和带动作用。一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科技支撑。2011年我部正式批复成立“农业部面源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加强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技创新能力。同时,依托农业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财政专项、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开展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研究,建立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体系,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技术支撑。二是大面积推广应用节肥节药技术。2005年以来,我部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有效减少化肥不合理使用,提高化肥使用效率;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鼓励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三是积极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0年以来,实施了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研究推广了一系列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技术和模式;2014年,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建设。四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2013年以来,我部在江苏太湖、云南洱海、安徽巢湖和湖北三峡库区等重点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2015年在太湖流域和汉江流域各选取1个典型县,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粮食主产区和畜禽养殖优势区内选择典型流域进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重点开展农田氮磷拦截、生态净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理技术筛选和治理模式集成。
二、关于加大农业清洁生产支持力度问题
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膜残膜回收利用和可降解地膜研发问题,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推动地膜标准修订。会同国家标准委启动了地膜国家标准修订工作,推动将地膜厚度标准调整为≥0.01mm,加强对生产商和经销市场的监管,从源头治理农用地膜残留。二是继续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201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在新疆、甘肃、山东、吉林等省份开展以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支持开展加厚地膜推广、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等能力建设。三是组织开展生态友好型可降解地膜科技攻关。积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深入开展可降解地膜研发、使用的科研攻关。2015年,在北京、河北、内蒙古、山西、甘肃、新疆等省份开展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结果和农户接受程度,认真研究可降解地膜研发机制,加大可降解地膜的相关投入力度,推动降解地膜等新型功能型地膜技术进步。
三、关于整合现有资金等问题
为解决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分散使用等问题,近年来,我部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从预算执行等环节进行整合,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2013年,中央财政启动了黑龙江省“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探索涉农资金整合新机制。2015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与种粮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既保证了原有农业“三项补贴”只增不减,又有利于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配合中央财政推动涉农资金项目整合,发挥资金合力。抓住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环节,集中资金办大事、办成事,为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32号建议答复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