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私企从业人员评职称不受档案代理限制

18.03.2015  13:02
核心提示:《通知》中明确,私企民企的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评职称还是资格考试,申报的渠道都不再受“人事档案代理”的限制。           昨日,四川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私企民企等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渠道,进行了拓宽和畅通。           《通知》中明确,私企民企的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评职称还是资格考试,申报的渠道都不再受“人事档案代理”的限制。《通知》强调,在评审中还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标准。此外,非公企业从业人员评职称,实行“双师”或“多师”制度。           整个评审或专业考试,都将实行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