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诉离婚 法院认定感情未破裂调解后驳回

27.07.2014  11:03

92岁的宋大爷将共同生活10余年的再婚老伴诉至昌平区法院,要求与77岁的王大妈离婚。昨天记者获悉,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判决驳回了宋大爷的诉讼请求。

2002年,80岁的宋大爷和65岁的王大妈都为单身,二人经人介绍相识,2002年12月31日登记结婚。两位老人都是再婚,婚后相伴走过十几年。近日,宋大爷将王大妈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因双方是再婚家庭,各自的子女均作为代理人参加了诉讼,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两位老人的子女均表示同意双方离婚,希望老两口能够各自平静安详地度过晚年生活。

但是,就在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及方案后,王大妈突然表示不委托其儿子代理进行诉讼,她本人不同意离婚。王大妈表示,自己与宋大爷虽然经常吵闹,但仍有感情,双方感情并未破裂。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会注意多多照顾和关心宋大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宋大爷和王大妈感情基础较好。婚后存在矛盾,是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在所难免的。双方均年事已高,更应珍惜彼此相伴的日子,安度晚年,并判决驳回了宋大爷的诉讼请求。(记者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