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去年以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39件
中新网福州6月23日电 (马浙闽 王光忠 邱晋芝)23日开始,中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为期5天的第16个举报宣传周活动,主题是“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福州市检察机关也不例外,当天向社会公布了举报职务犯罪的多种方式。
去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依靠群众举报,深挖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当天,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就通报了去年以来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及强化自身监督的相关情况,公布了3起通过群众举报而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介绍,从去年1月到今年5月,福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39件,渎职侵权案件54件,其中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161件22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5件65人,涉案金额高达9479万元,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40.33万元。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此次通报的3起由群众举报后进行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分别是:去年福清市检察院经群众举报查办的某街道“两违”背后的行受贿窝串案,立案查处13人,涉案金额达104.2万元。该案不仅涉及了一些部门领导,还牵涉了几个不同的部门和单位,其中福清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某街道中队中队长何某某利用制止违法建设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抢建户贿赂15.2万元。福清市法院2014年5月对该案13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福州仓山区检察院查办的一起贪污拆迁补偿款的贪污大案,立案查处6件6人,线索来源于1名群众举报建新镇某村书记在拆迁过程中涉嫌侵吞村集体财产的信访件。经查,陈某某在担任某房屋拆迁工程处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南江滨北段某拆迁项目的职务便利,伙同同事郭某某、杨某以及拆迁业主单位福州市某公司拆迁办副主任薛某等人,以伪造虚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478万余元。
福州闽清县检察院根据多名群众举报,查办闽清县某局干部刘某某等人渎职造成大量未经检疫猪肉流入市场。之后,闽清县检察院还深挖类案,从中查处闽清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龙乡动物检疫代检员徐某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云龙乡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员刘某玩忽职守案。
福州检方表示,要充分发挥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加强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在本次宣传活动中,福州市检察机关除了宣传政策外,还将围绕惩治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以及垄断行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广泛宣传检察机关依靠群众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
据检方介绍,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已成为检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惩治职务犯罪的重要途径。群众可以以实名或者匿名的方式通过以上途径进行举报。检察机关举报中心依法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举报工作的各个环节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
目前,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已经建立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举报形式涵盖了来信、来访、12309电话、12345便民网、QQ、微博、微信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