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加强社会扶贫“滚动发展资金”建设和发展工作
经过五年的实践,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社会扶贫各会员单位特别是企业会员的支持,各级社会扶贫“两会”组织的积极努力下,我市社会扶贫“滚动发展资金”的建设、发展、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16年6月底,全市各区县和51个乡镇、52个村建立了2512.71万元的社会扶贫滚动发展资金(乡镇852.94万元、村957.77万元),对推动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立社会扶贫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近日,省扶贫基金会自贡市分会、市扶贫开发协会印发意见,要求市、区县社会扶贫“两会”加大社会扶贫“滚动发展资金”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力度。
一、制定规划,确定工作目标
1、市、区县滚动发展资金:按照市委组通〔2015〕34号文件要求,2016年市、区县财政安排到位资金全部达标。
2、乡镇滚动发展资金:2016年消灭空白乡镇(金额不少于5万元)、实现全覆盖,2017年全部达到20万以上的要求。
3、帮扶示范村滚动发展资金:2016年达标(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2017年达到80%,2018年全部达标。
二、广泛动员,积极募集资金
1、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乡镇和村级募集社会扶贫“滚动发展资金”,争取政府财政支持一点,社会各界人士捐助一点,定点联系帮村单位帮助点,发展会员缴纳会费凑一点。
2、动员社会力量捐赠。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规定,捐赠企业、团体和个人可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税等优惠政策,以此促进捐资。
三、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效益
1、完善社会扶贫“滚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制定可操作性,公开、透明的借款本人申报、担保、限期还款、监督管理、领导审核等各项制度。
3、突出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把支持创业项目,带动脱贫作为重点,实行开发式扶贫,发展“短、平、快”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辛勤劳动而增收脱贫。
通过努力,预计下半年全市将新增乡镇、村社会扶贫滚动发展资金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