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着力推进依法治教

07.03.2014  09:54

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教育厅重点做好三项重点工作,消除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体制机制障碍,全力推进全省教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转变行政职能,依法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提高权力运行效率,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范围和权限,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教育厅所有行政权力都必须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运行,保证行政权力在受理启动24小时内上网办理。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新增行政权力及时列入行政职权目录,已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不得网下办理,未列入目录的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健全和规范救济渠道,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师生和人民群众诉求,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依法参与行政诉讼,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以章程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体现学校治理理念和办学特色。省属高等学校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或者修改章程,报教育厅核准;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教育厅制定高校章程审核办法,成立高校章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核准委员会,完成5所省属高校章程审核备案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学生、教师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三是持续推进普法教育。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教育厅领导干部加强法制学习暂行办法》,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学习与推动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教育工作实践相结合,与加强反腐倡廉相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践性,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党组会前学法制度,汇编《四川省教育厅党组会前学法资料》,供全省教育系统交流学习。深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深化“法律进课堂、进学校”活动,把法制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的监督检查。落实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加大“9+3”免费教育计划中法制教育比重,并从一线政法工作者中选配法制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