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砍树砸晕自己 雇主想不通:干嘛要我赔钱?
达州男子刘全(化名)受吴庆(化名)雇佣砍树,却在扛树的过程中不小心被自己所砍倒的树砸晕。经治疗后刘全保住了命,出院时还与吴庆达成了1万元的赔偿协议。支付完赔偿款的吴庆本此事就此了结,不料刘全却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刘全再次找到雇主吴庆索赔,但吴庆感到十分委屈,拒绝赔偿。
据刘全回忆,2012年4月,吴庆雇请他在达县某乡为其砍树、扛树。不料在扛树过程中,他被自己砍倒的树木砸伤。“我当时也没有注意周围环境,正在扛树时突然就被砸了,倒下去后就没了知觉。”由于伤势较为严重,刘全当场昏迷。一旁的吴庆看到刘全被砸后,赶紧将他送到医院。刘全被诊断为胸骨骨折、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脑震荡、肺挫伤。18天后,刘全出院当天,他与吴庆达成协议,约定吴庆分次给付刘全营养费1万元。协议里还称,若刘全以后产生重大劳动能力丧失,吴庆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2013年3月,经相关部门鉴定,刘全构成十级伤残,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于是,他再次找到吴庆索赔。而吴庆觉得自己很冤:“协议已说好赔1万元。而且你砍树那天明明喝了二两白酒,你自己还不是有责任!”
眼看索赔被拒,刘全将吴庆诉至法院,并否认事发当天喝了酒。达川区法院一审认为,两人之前的协议内容已经约定刘全若产生重大劳动能力丧失,吴庆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吴庆应依照法律规定赔偿刘全的损失。
法官表示,“刘全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未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未尽到自身安全防护义务,对自身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一审判吴庆赔偿刘全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吴庆不服上诉,法院二审认为,事发时刘全喝过酒的事情证据不足。9日,该院最终驳回了吴庆的上诉,维持原判。
黄玉沾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王华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