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助力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
18.07.2014 13:0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据记者了解,此次出台的措施,是为落实省工信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推广的指导意见》(冀工信科〔2013〕531号),加大石家庄市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力度,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过度依赖资源能源消耗向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转变。
措施提出,对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对通过鉴定验收的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符合市专利申请资助条件的优先给予专利申请资助;对通过鉴定验收的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在参加省内主办或组织的品牌展会和推广活动时,可减免会展费用;对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优先纳入市政府采购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购买。
措施还提出,对通过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的企业,两年内申报市级技改资金、中小企业资金、对标资金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成效显著的企业,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中小企业名牌、创业功臣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和认定;通过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的企业,因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导致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加速折旧;对通过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的企业,符合减免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免征或减征。
石家庄市要求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落实执行好这些措施,助力石家庄市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8.07.2014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