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朝着普惠、包容方向发展
加强国际合作 让创新惠及全球
——解读李克强总理与WIPO总干事高锐会谈
中方愿意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强合作,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朝着普惠、包容方向发展,让创新创造更多惠及各国人民。
——7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时指出。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协调。长期以来,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保持了非常良好的合作关系,今后将会一如既往保持和发展这种合作。总理的讲话再次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立场。”日前,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李顺德看来,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同时也要受到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发展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反过来,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完善也是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有力支持。中国不断加大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对全球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自1980年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来,中国已经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管辖的《专利合作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19个国际条约,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战略性运用、人员培训与交流、知识产权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合作成果,有力地推动了世界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对于未来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方向,李顺德认为,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游戏规则,成为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促进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工具。在联合国的193个成员国当中,已经有187个成员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这一现实充分证明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是一个全球性的法律制度。“在全球社会视野中,发达国家相对于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而言,终究是少数,这也是现实。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完善,应正视上述现实,不能仅仅固守在维护技术创新者、技术领先者利益的基本准则之上,更应重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基本利益,只有如此,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才是有希望、有出路的,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李顺德指出。
李顺德认为,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正确方向,只能是“普惠、包容”。这里所讲的“普惠、包容”,就是要兼顾各类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基本社会制度国家和地区的实际状况和切身利益,容忍各国之间在知识产权制度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避免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搞“一刀切”。“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积极作用,更加有力地推动全球的创新发展,造福于全人类。”李顺德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