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 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H7N9 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畜食函〔2014〕15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委):
当前,H7N9禽流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上海、浙江、广东等省连续出现人感染病例。为切实做好防控工作,严防病毒向养禽场传播,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4〕3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联防联控。 各地要加强与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协作,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一协调下,强化措施联动,有效开展防控工作。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警。 要按照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计划要求,对养禽场、活禽市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加强监测与排查,对监测动物H7N9禽流感阳性样品,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置,并及时进行追踪调查。同时,指导兽医人员、养殖从业人员等密切接触者规范操作,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一旦发生疫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突发动物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果断处置,严防扩散。
四、强化活禽市场防疫管理和活禽调运监管。 要督导活禽市场严格落实定期休市、消毒等防疫制度;对跨省调运活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活禽跨省调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3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确保调出活禽符合动物卫生要求。对调入种禽、种雏,要严格执行落实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
五、推进养禽企业转型升级 。要加强对家禽企业产业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调查,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家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稳定家禽生产。
六、加强宣传引导。 要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发布禽流感防控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加强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禽类产品。
2014年春节、全国“两会”及省党代会将至,各地要结合全省畜牧经济工作会议暨春防工作会议要求,在加强H7N9禽流感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动物卫生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畜牧兽医系统涉及的各类风险隐患,努力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控制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