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上交通汛期安全第四督查组督查广元绵阳两市水上交通汛期安全工作

14.07.2015  16:31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安排,7月6-9日,由省农业厅、省海事局相关人员组成,省水产局副局长何强为组长的省水上交通汛期安全第四督查组对广元、绵阳两市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先后检查了广元市青川县、利州区,绵阳市盐亭县、三台县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检查的渡口码头有青川县沙洲镇码头、利州区盐井溪码头、盐亭县三星渡口、三台县刘营渡口及鲁班水库旅游码头;重点检查的水域是白龙湖、涪江和鲁班水库;重点检查的船舶是客船、旅游客船、渡船、车渡船及渔船;重点检查的项目有船舶及船员证书证照情况、六不发航制度执行情况、客渡船签单发航及救生衣行动落实情况、渔业船舶安全情况、水上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现场检查结束后,督查组与市、县安监、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座谈,听取相关部门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汇报并充分交换检查意见。

  从督查情况看,两市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物资准备、人力建设和安全排查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两市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本辖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的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并开展了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监测预警、应急演练工作,两市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尚未发生一起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督查组对两市在今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做法及目前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两市要始终高度重视并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要求,继续强化隐患排查,严格执法,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要继续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辖区各级政府、交通海事、农业、气象、安全监管等部门汛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提高部门配合效率,提高险情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三是继续执行汛期值班值守、严格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