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多优惠建设看标准 内江新城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受重视

27.06.2014  20:21

四川日报网消息(郭飞 记者 李果) 记者近日从内江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为加快内江新城建设步伐,做好内江新城被征地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该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内江新城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根据《意见》,自6月16日起,内江新城(含“一中心、四组团”)范围内的市、区两级政府(含内江经开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所有被征地农民拆迁安置房(下称“农民拆迁安置房”)项目,可享受市县有关部门的项目用地保障、免建人防工程、建设中所涉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等优惠政策,同时可简化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同时,为提高居民居住生活质量,《意见》严格规定了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的标准,并制定出《内江新城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试行)》供执行,规定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应遵循经济、实用、环保及满足基本使用需要的原则,在执行国家规范、标准的前提下,满足规划指标、户型标准及比例、室内装修标准、室外总平配置、室内外电气配置等建设标准,以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