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建技校告市教育局 双方均不同意调解

28.03.2014  17:43

   眉建技校状告市教育局索赔千万

   —— 双方均不同意调解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张钎 实习生 李雯馨)昨(27日)上午,眉建技校状告眉山市教育局行政行为违法索赔千万的案件在东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目前原被告双方均不同意调解,该案当庭未予宣判。

   原告:眉建技校

  眉山建设职业中等技术学校办校15年,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中初级人才。3.22事件后,教育局对学校予以重处,停止学校招生,并且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学校学生只能转出不能转进。

  原告代理人表示,“只准转出不准转进”表面上并没有直接让学校停办,但却造成了学生的大量退学。正是因为教育局的行政行为,直接导致了师生流失,最终导致学校停办,教育局的行为剥夺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局在下达《关于停止眉山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的决定》的过程中,程序上严重违法。2013年4月1日市教育局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上公布了对眉建技校的处罚,然而校方真正收到文件的时间却是4月6日,也就是说,整个处理文件的下达,学校完全不知情。原告认为,因为教育局的违法的行政行为,使这份处罚决定避开了必须有的听证程序,校方的申辩、陈述、提出异议的权利也被完全剥夺。

  原告代理人表示,教育局的违法行政行为致使学校停办,对方应该支付相关经济损失,共计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以消除对眉建技校的不良影响。

   被告:市教育局

  证人:眉建技校学生家长 李建君

  “我儿子魏某是今年2月15日到眉山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报名入学,选的是汽修装备专业,但儿子说平时都是坐在教室里,根本就没有见到过和汽车相关的东西”,不仅如此,魏某读书不到一个月就回家了。“开始是说的学校放长假,现在有些事情要处理,一拖下去,最后儿子突然跟我说学校不办了”。

  李建君说,在报名入学时,当时交的是一年的学杂费,共计4980元,但书没读到一个月,学生就回家了,学费也没退。

  被告代理人认为,按照证人所言,眉建技校师资力量薄弱,未按照规定开齐课程,教学质量也得不到保障。3.22事件发生后,眉建技校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努力改变学校现状,反而为了利益,诱使学生退学,让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受到侵害。

  被告代理人还指出,眉建技校前几年的年检、教学评估虽然合格,但这些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并不能掩盖学校管理混乱的事实。

  被告代理人称,眉山市教育局《关于停止眉山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的决定》虽然过程有细小瑕疵,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被告:千万索赔实为变相“讹诈

  关于千万索赔,被告代理人认为眉建技校所谓的千万损失和教育局的行政处罚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索赔千万只是眉建技校意图通过不办学,变相“讹诈”教育部门,转嫁自己因管理混乱,发生3.22恶性案件所造成的损失,其行为属于恶意诉讼,不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均不同意调解

  眉建技校要求市教育局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学校名誉,并且赔偿学校的损失,教育局方面则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目前原被告双方均不同意调解,该案当庭未予宣判。四川在线眉山频道仍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