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男子“变”美女 与工友谈恋爱
坐在眉山市彭山区法院被告席上的徐某某,身材微胖,神态憨厚,无论怎么看,都无法让人把他和美女联系起来,但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老老实实的男子,为了骗取工友的钱财,冒充美女在微信上和工友谈了五个月恋爱,骗得钱财2万余元……
2014年4月初,徐某某在彭山区青龙镇修建高架桥时,与工友陶某某相识,俩人上班一起干活,下班一起吃饭、喝酒、打牌,慢慢熟识起来。在接触中,徐某某了解到陶某某的妻子已因病去世,后者想找对象谈恋爱。因为自己的工资都用于喝酒打牌了,而陶某某又手头宽裕,出手大方,徐某某顿时计上心来。
同月中旬,徐某某在微信上注册了一个“一生无悔”的网络,并用了一个年轻的女人图片做头像。一切准备妥当,他假装给陶某某介绍女朋友,称“一生无悔”是他以前女朋友的姐姐,32岁,离过一次婚,有一个小孩,现在住在重庆。陶某某极为开心,在微信聊天中,很快与“一生无悔”建立恋爱关系。
此时,徐某某觉得向陶某某要钱的时机成熟了。从去年5月1日开始,“一生无悔”开始以自己的奶奶生病、开车撞到人、儿子住院等各种理由,向陶某某借钱。这些钱呢,都是通过徐某某来转交,实际上徐某某把这些都拿去打牌喝酒了。从5月到9月,徐某某前后分九次向陶某某诈骗共计2万余元。
一听女朋友发生这么多事,陶某某很着急,多次向“一生无悔”表示要去重庆看她,但都遭到拒绝。2014年9月21日,徐某某见实在骗不下去,就给了陶某某一个电话号码,谎称是“梅玉琳”妹妹的电话,陶某某按照号码拨通之后,接电话的人却是被告徐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骗局将要被揭穿, 2014年9月23日晚上,徐某某没有向任何人告别,匆忙离开了打工的工地。当徐某某离开后,陶某某才意识到自己可以被骗了,马上到彭山区公安局报案。
8月11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以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陶某某被骗取的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