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生意失败想抢劫翻本 男子闹市捅死女店员
制图 姜宣凭
阿泽被民警抓捕归案。
原标题:男子闹市捅死女店员 抢300元逃300公里
在眉山东坡商业东街作案后,犯罪嫌疑人在凉山美姑落网
6月11日下午3点30分左右,眉山城区商业东街临街女包门店内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年轻女店员在店内被人杀害。
经眉山东坡警方多方侦查,13日早上7点左右,唯一涉案嫌疑人阿泽(化名)在凉山美姑县落网,并于当晚10点15分被押解回眉山。经初审,阿泽对其持刀进店抢劫杀人事实供认不讳。6月14日上午,他对犯罪现场进行了指认。目前,阿泽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具体案情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闹市店铺
皮包店女店员被杀
6月11日下午3点38分,随着民警赶到商业东街,这条位于眉山闹市的街道,已聚集了数百人。此前,警方接到报警称,这里一家皮包店内,有人被杀死了。民警抵达现场后,立即拉起警戒线封锁现场,并展开现场刑侦查勘工作。
“当时他们店里就她一个人,下午两点过,我还看到她趴在玻璃橱窗边耍手机,哪晓得说出事就出事了,太吓人了!”一家服装店老板说,死者是一名女性,东坡区人,今年24岁,已婚,有一个小孩,是这家皮包店的销售员。通过对周围多家店铺的走访,众人均称,在案发前,他们并未发现任何异常,更没有听见任何声响。“大家都在做生意,人来人往的,再说这是闹市区,而且是大白天,想也不会出啥事,哪晓得就真出事了。”邻近一家店铺老板说。
蹊跷关门
附近商家发现报警
“下午3点十几分,我看到有一对母女要到她们店里买东西,过了几秒钟,就听到那个女的站在门口说:‘做啥子生意哦,大白天的把门关到,灯又不开,黑灯瞎火的’,说完她们就走了。”对面一家服装店老板邓女士说,过了几分钟,她发现这家店里仍没动静,感觉很不正常。于是,邀约旁边一家商店老板,一起走进店内,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到门口时,玻璃门是关了的,但没锁,我们就推门进去了。”邓女士说,在店内收银台旁,还有一个内阁小屋子,她们进去打开内置灯一看,一名上身穿白色T恤、下身穿浅色牛仔裤的女士,躺在沙发上,有一条腿放在地上,胸口到处都是血。“这名女士就是这家店铺的售货员。”邓女士说,她们随即摸出手机报了警。
锁定嫌犯
宾馆内抓捕归案
接到报警后,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公安分局民警迅即赶到现场。“我们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详细勘察,安排警力对死者家属以及案发外围进行了走访调查,又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终于初步锁定了嫌疑人。”
负责此案刑侦工作的民警王中旭介绍,通过侦查结果显示,一名青年男子有较大作案嫌疑,可就在警方准备实施抓捕时,突然获悉,这名男子已潜逃至距眉山300多公里的凉山州美姑县。
“案发后,这名男子先从眉山坐车到仁寿,又从仁寿到乐山,最后才辗转回到其户籍地美姑县。”王中旭说,摸清相关情况后,他们立即派出民警赶往美姑县,对嫌疑人实施抓捕。
13日早上7点左右,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在美姑县城一家宾馆内,民警成功将其抓捕归案。13日晚上10点15分,这名男子被押解回到眉山。
嫌犯交代
生意失败想抢劫翻本
经初步审查,这名男子名叫阿泽,凉山美姑县人,21岁,其对持刀进店抢劫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阿泽称,他原本是一个小包工头,曾带人在建筑工地揽工程干。不过,因生意失败,生活过得很拮据,便萌生了轻生念头。不过,他却没有自杀胆量,于是想找钱翻本,遂产生了抢劫念头。
6月10日,他来到眉山,住在距事发的这家皮包店20米左右的一家小旅馆内。他在附近一家五金店买了一把水果刀,以供实施抢劫时用。
11日下午1点过,他在商业街附近闲逛,见事发的皮包店门市里只有一个人,便走了进去,谎称买包,准备动手时,有顾客进来,只好离开。过了十多分钟,他又掉头回来。这时,店内只有那名女店员,他又走了进去。在要求女店员拿钱时,遭到对方的强烈反抗,女店员还大喊着抢劫。“我只想找点钱,但这个女的一直在反抗,还在大声喊,我慌了神,便把她强行推进了里面的小屋子,拿出水果刀捅她。她没呼吸后,我在柜台抓了钱就跑了。”阿泽说。据警方初步查实,阿泽在收银台柜子里抢走现金300多元。
警方介绍,阿泽无任何犯罪记录。这次来眉山持刀抢劫杀人,是随机寻找目标下的手。至于其自称生意失败生活拮据等情况,警方尚在进一步确认中。
理发店学徒传谣被拘 3 天
这起命案发生后,由于出事点位于眉山闹市繁华区,各种信息迅速传开。
14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眉山东坡警方获悉,因在QQ空间内散布谣言且发布虚假现场图片,浏览数达3000多次,某理发店学徒夏某被依法给予了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警方介绍,“6·11”眉山商业东街命案发生后,他们迅即通过官方微博对案情进展情况予以了通报。不过,6月11日晚上11时许,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 QQ用户在其空间内散布谣言,且发布商业街命案的现场图片两张。经调查,这两张图为西安的一起命案图片,系虚假图片,这条消息被浏览达3000多次。经查,发布者名叫夏某,18岁,是某理发店学徒。商业东街命案发生后,他为吸引大家眼球,便将上述照片传到了自己的QQ空间。之后,这两张并不是真实现场的图片,被转到QQ群、微信、微博和论坛上。
据此,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夏某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魏春明华西都市报记者梁波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