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对认定满六年的(第一批)四川省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的评估会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市(州)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等单位:
2017年5月2日,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对认定满三年的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的通知》(川社联发〔2017〕9号)。根据通知内容,结合当前实际,今年采取分片区集中评估、召开工作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的方式开展对省级社科普及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评估工作。待集中评估结束后,再抽选部分基地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对认定已满3年(第四批)的部分基地的评估会已于6月14日、15日召开。现决定7月5日、6日在成都召开第二场评估会,对认定已满六年的(第一批)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进行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请参评单位人员于7月5日(星期三)15:00—16:30在京川宾馆一楼大厅报到,拷贝PPT并调试; 16:40在武昌厅抽签决定评估会上下半场各基地的出场顺序,听取有关评估注意事项;17:00在同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座谈会内容见附件2)。6日的评估会分上下半场,上半场时间为9:00—12:00,下半场时间为13:30—17:00。
二、地点
评估会场设在京川宾馆贵宾楼二楼武昌厅(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44号,电话:028-87019017)
三、参会人员
各参评基地负责人和基地工作人员1—2名;参评基地所在地市(州)、高校社科联(科研处)相关负责人1—2名。
四、评估流程
1、各参评基地按抽签顺序出场;
2、将参评资料依次分发给评委;
3、各参评基地选派一名代表就参评的基地近三年来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情况(结合制作的PPT)进行陈述(陈述时限为12分钟)。
4、评委点评(时限为10—12分钟);
5、评委评分;
6、评委合议,对参评基地形成评估意见并签名。
五、其它
1、参评资料:
(1)汇报材料一式7份 ;
(2)《四川省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内容评分表》(单独制作,自评分栏须参评基地自行填写)一式7份;
(3)基地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图片等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7份;
2、各单位参会人员食宿在参会期间由省社科联统一安排(请于6月30日前上报参会人员姓名、职务、性别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4236702 6423619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参评基地名单
2.工作座谈会内容
四川省社科联
2017年6月23日
附件1:
参评基地名单
评估时间 | 基地名称 | 依托单位 | 备注 |
6日 上半场 (9:00 开始) | 公民文化普及基地 | 四川农业大学 | 评估顺序由抽签决定 |
生态和民俗文化普及基地 | 雅安市雨城区上里古镇管理局 | ||
盐文化普及基地 | 自贡市盐业博物馆 | ||
社会法制教育普及基地 |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 ||
绵州历史文化普及基地 | 绵阳市图书馆 | ||
民间文化普及基地 | 绵阳师范学院创新学院 | ||
6日 下半场 (13:30 开始) |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普及基地 | 西南交通大学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 评估顺序由抽签决定 |
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普及基地 | 西南民族大学 | ||
教育发展普及基地 |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 ||
资源与环境经济普及基地 | 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 | ||
青少年性教育普及基地 | 成都学院师范学院 | ||
古镇文化普及基地 | 成都邛崃市平乐镇管理委员会 |
附件2:
工作座谈会内容
1、征求基地、高校、市(州)、县(市、区)社科联等相关单位对省社科联社科普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在离会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要点提交科普部)
2、座谈各地贯彻落实省社科联年初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文讲坛活动管理的通知》以及有关社科普及项目(读物)立项、结项、出版的管理有关规定情况;
3、强调加强基地建设扎实推进社科普及活动工作中,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四个意识”,落实有关工作责任制等;努力建设一批发挥作用好,工作有特色亮点的优秀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4、商讨有关社科普及工作。
文章来源:社科普及部 网站编辑:田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