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实而闪亮的足迹——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回眸
今天,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
明天,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将提交大会审议。“开展了新探索,取得了新进展,呈现出不少亮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月12日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时,这样评价过去一年的常委会工作。
促改革、谋发展,以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四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抓大事、议难事,强化监督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传民意、解民忧,一件件议案建议彰显人大代表履职为民的神圣使命……回首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年共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14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1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个,对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作出决定决议4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5人次……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征程中,留下一串坚实而闪亮的足迹。
紧贴民生解民忧立法开启新征程
1月11日,《自贡市井盐历史文化遗迹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在自贡举行。来自市民、企业、文物保护单位的代表,与人大代表、行业专家等一起,就保护范围内禁止性规定是否合理可行等问题进行论证。这是继《自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后,自贡开展的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立法。
2016年11月30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自贡、绵阳、南充、巴中、眉山5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宣告诞生。“首次审查批准新确权5个市制定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实体性地方法规,标志着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步入新的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光志说。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谋划、统筹推进市州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立法工作人员,指导市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梳理立法项目需求、制定立法工作程序,圆满完成20个设区的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确定工作。
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立法组先后深入省内多个市、县的街道、社区、村社,有针对性开展分类调研,摸清了全省不同地区“三小”管理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力求在条文表述上明确、具体、精准,在制度设计上可执行、可操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吸纳组成人员建议,通过对再生育政策、生育假、奖励扶助和社会抚养费等重点问题的制度设计,调整完善了生育政策,简化了办事流程,突出了人文关怀。
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维护群众利益,让地方立法更科学、更管用。
依法履职谋良策强化监督促跨越
2016年9月13日,成都龙泉驿区神龙汽车生产车间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参观者——部分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他们详细了解流水组装生产线、装配设备,边看边叮嘱:“要速度,更要质量。”
我省把项目工作作为经济工作中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重要抓手,以此扩大有效投资需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要素保障能力,促进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一批“十三五”重大标志性工程迅速启动。2016年8月15日—9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题视察,了解项目推进和工程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围绕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题询问这种重要监督形式,了解全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情况,督促省政府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把着力重点放到转型发展上,形成经济增长新引擎,取得了明显成效。
听取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处理结果报告,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212亿元,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员136人;
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在线监督,全年共发现并督促调整处理不规范支出767笔2237万元;
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专题调研,组织专家分析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要求省政府大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兑现相关促进政策,确保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提速增效;
在全省范围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保护职责落实不够、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等问题,提出了全面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严格执法监督、构建城乡环境全社会共同治理格局等意见,要求省政府切实加以整改。
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让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更具刚性、更有力度。
建议办理重落实激发活力显成效
省级财政安排省级重点区域、重点流域专项资金4.1亿元,开展以乡镇污水处理为重点的流域污染防治;省住建厅安排8687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对56个建制镇污水管网建设予以支持……
一系列关于治水“大动作”的实施,让省人大代表戴见明感到欣慰。去年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他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污水治理、保护乡溪河流水生态的建议》,被列为2016年度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在省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安排部署下,相关部门与戴见明充分沟通,并组成调研组和代表一道赴实地开展调研。
统计显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03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将建议办理工作贯穿代表工作始终,与立法、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是省人大常委会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方式。在开展的“全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化解过剩产能”“项目年”工作等专题视察调研中,省人大常委会积极邀请提出相关建议的代表参加,及时回应代表对有关工作的关切与关心。针对建议内容“落实率”偏低问题,去年,省人大增添措施,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达到35.1%,较2015年增加7个百分点。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积极倡导全省26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对口帮扶、产业投资、教育培训等方式,为脱贫攻坚出招献力;
持续开展联系代表“百、千、万”活动,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组织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形成专题报告50篇,组织开展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和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两次专题视察,组织130余名代表参加“一府两院”和有关机关组织的活动……
探索完善方式方法,激发代表履职活力,让地方人大工作发挥出新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