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与省属监管企业交换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意见工作全面完成
按照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要求,截止12月10日,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刘国强及全体委领导分别带队,与六个监事会的主席、专职监事、监事会工作处及委机关相关处室的同志一起,先后到省属25户监管企业,与主要负责同志交换了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意见。
刘国强主任在四川发展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
各监事会在与企业负责人交换意见时,全面通报了开展201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指出了《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中揭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问题的要求。监事会工作处的同志宣读了省国资委发给各监管企业的提醒函。各监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监事会在年度监督检查中揭示的问题客观存在,企业将积极整改问题,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工作;感谢监事会长期以来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所做的监督工作,一定按照国资委提醒函的要求,专题研究监事会揭示出来的问题,并逐一整改到位。
国资委领导在与企业负责人交换意见时,一致强调了三点: 一是国资委对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 今年通过6次主任办公会,逐一听取并讨论了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对27户省属监管企业2013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并对监事会揭示的问题提出了分类处理意见,要求和去年一样,由委领导继续带队到企业与主要负责人交换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意见。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新形势下,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川委发〔2014〕11号文件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 二是企业要正确认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工作。 监事会监督工作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是深入企业一线的监督,是对企业的全面监督。监事会监督具有权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的鲜明特点,通过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方面,监事会以敢于大胆揭示问题和风险提示为导向,真正履职到位;另一方面,企业要不怕揭短,以健康发展为己任,积极支持和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工作。 三是企业要认真整改监事会揭示出来的问题。 要按照国资委下发的提醒函要求,列出整改问题的时间表和具体措施,真正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