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举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进驻见面会

23.05.2017  18:10

5月16日,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进驻见面会在省国资委机关召开。省纪委副书记邓顺贵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徐进主持会议,宣布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蔡刚任职文件,并发言,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蔡刚作表态发言。省纪委组织部部长陈静、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殷晓波出席会议。省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厅级干部、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邓顺贵同志强调,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与省纪委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对驻在部门进行监督,除了履行派驻纪检组的常规职责,还要负责对党的组织关系归口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一是要深刻领会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肩负的历史使命。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实现派驻全覆盖改革,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和重大组织制度创新。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改革主体责任,全面实现派驻全覆盖,并对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编制职数划转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省纪委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省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就是按照《党章》的要求,强化党内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加强管党治党工作,推动党组把主体责任真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正确把握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真正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管起来。省纪委派驻机构是省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驻在部门的内设机构,“省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干什么”。派驻机构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真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不再承担所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主要履行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干部的监督责任,以监督责任履行到位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在监督对象上要突出“关键少数”,重点是监督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着力加强对监督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责,专注监督执纪问责。要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联系,强化日常监督,紧紧盯住重要部门和核心岗位、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的权威和“”的优势切实发挥出来。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铁一般”的派驻纪检干部队伍。三是驻在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国资委党委要在管党治党上敢于担当,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工作抓实抓细,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驻国资委纪检组与驻在部门通过强化监督,对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工作做细做实。国资委党委特别是要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注重听取和重视派驻纪检机构意见,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要为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提供良好后勤保障,为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徐进同志代表省国资委党委表示,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坚决支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欢迎省纪委派驻纪检组进驻省国资委。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惩治腐败决心,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二是主动自觉接受省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爱、支持和促进的意识,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支持配合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支持配合监督执纪,使接受监督成为党员干部政治生活的常态。三是积极配合纪检组严肃查办国资系统腐败案件,扎实抓好国资系统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国资系统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全方位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保障好必要的工作与生活条件,确保派驻纪检组顺利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蔡刚同志表示,一是迅速适应新岗位新环境。更加注重理论武装和党性锤炼,严守党纪党规,深入学习“两准则四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尽快转换角色,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二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按照省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派驻纪检组的主责主业,履行好自身职能职责,坚决依纪、依法、依规办事,决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期望。三是自觉维护班子良好形象。作为一名班子成员,始终做到讲党性、树正气,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领导班子集体权威,树立班子成员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良好的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