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30.09.2018  20:53

  决定任命李云泽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9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表决通过了省长尹力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决定任命李云泽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四川省邮政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决定〉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等10件法规修改决定的决定》,以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鹤新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以及任免案。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和颁发任命书仪式。

 

 

 

  完成各项议程后,黄新初说,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和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省委也相继召开全省乡村振兴大会和河(湖)长工作推进会议,作出系列重要部署,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全省人大工作,结合人大职能职责,围绕服务大局工作,进一步推动四川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黄新初强调,立法由人大主导,是人大的主业。省人大常委会要自觉把地方立法工作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握好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结合四川实际,善于运用立法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省各项工作;要准确把握立法规划,严格执行年度立法计划,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在相关领域推进先行先试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刘捷、叶壮、侯晓春,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75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一宏,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剡,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焱,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燕飞;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9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11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附件: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
朱鹤新辞去四川省副省长职务
  9月30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