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发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
【承诺事项】
建立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服务,提升司法为民的服务质量。
专项治理“诉讼难”、“执行难”,重点整治对群众“冷硬横推”以及“年底不收案”。
开展涉民生专项审执活动,努力解决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服务。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
【部门解读】
时小云(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执行局局长)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法院以群众利益为重,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着力点,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通过领导带头、开门纳谏等措施,有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题,重点治理“四风”突出问题,全面创新便民利民工作机制,省法院全体干警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四风”问题进一步解决,防止产生“四风”问题的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
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省法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围绕改进作风、司法为民,下决心整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公开作出上述四项整改承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对完成这四项整改承诺的具体措施,省法院已作出安排,并明确了实现承诺的时间表,目前正在实施落实中。下一步,省法院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和我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体制改革相关的各类案件,依法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报记者刘春华整理)
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发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
【承诺事项】
将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进一步缩短至30个工作日以内。
建立并完善“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罚款收缴管理平台”,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违法处理系统关联,实现违法处罚和罚款资金信息的交换和共享,缩短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时间。
实现群众在省内任何地方拨打“966669”号码,即可足不出户申请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包括远程受理驾驶证期满换证、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等。
坚持不懈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案必接,接案必查。
防火知识宣讲、火灾隐患排查进社区、进企业,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防火工作。
【部门解读】
胡钢(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作出上述承诺,是省公安厅党委在面向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梳理出来的,从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关注的平安安全需求、社会管理服务等方面着手,从群众身边的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悉心服务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作出承诺,更要践诺。我们将实行分管厅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严格问责,逐项提出“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推出打击“两抢两盗一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以及消防宣传检查和火灾预防等深化“平安四川”建设系列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办证难”、“缴费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管理平台、压缩环节时间,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各项承诺兑现落实。 (本报记者杜蕾整理)省检察院:6月底省市两级检察院完成门户网站建设
【承诺事项】
推进控申举报接待室、案件管理大厅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控申举报接待室统一受理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案件管理大厅统一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对案件的查询。
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查办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推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
今年6月底省、市两级检察院完成门户网站建设,即时公开检察机关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案流程和重大工作部署等信息,设置网上申诉、在线举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投诉、征求意见等板块,建立面向群众的信息交流互动平台。
【部门解读】
刘典华(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上述三项公开承诺,是我们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立足检察工作实际,通过查摆问题、征求意见等形式,对群众关切和期待的一种积极回应。针对系统内外提出的意见,省检察院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项目、整改责任领导、牵头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和达到的目标要求,把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下一步,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始终做到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庞莹整理)
省司法厅:为不少于1万个村(社区)提供法律顾问
【承诺事项】
对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人和事,做到应援尽援,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
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做到依法诚信执业,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处。
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每年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少于1万个村(社区)法律顾问。
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服务。
对农民工工伤伤残鉴定一律免费,对走失儿童、被拐卖儿童认亲DNA鉴定一律免费。
【部门解读】
李仲彬(省司法厅厅长):
我们以开展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载体,坚持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为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一线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到5个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关乎民生的问题。厅党委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并在群众中反复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一落实了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在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问责追究的基础上,以雷厉风行的行动立行立改,狠抓落实。
我们将进一步简化受理程序,在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让群众不多跑一步路。在全省推广建立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机制,运用新建成的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督平台,加大对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工作的监督力度。大力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制度,让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成为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四川的重要工具。
我们将广泛宣传承诺事项和内容,让承诺最大限度地惠及群众,最大限度地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对承诺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记者庞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