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08.01.2014  03:54

  章轲

  “各省(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目标责任书的核心内容。”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10个省及重庆市,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

  环境保护部刚刚向媒体通报,环保部昨天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确定了下降20%的目标,广东、重庆确定了下降15%的目标,内蒙古确定了下降10%的目标。其他20个省(区、市)重点考核PM10年均浓度下降情况。

  环保部介绍,根据各地环境质量状况,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划分为五档:PM10年均浓度远低于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省份要求其持续改善,PM10年均浓度接近二级标准或超标的省份,根据超标程度,要求其分别下降5%、10%、12%、15%。

  “为保障目标如期实现,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省(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任务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环保部表示,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目前,全国已有十几个省份陆续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防治措施,将任务逐一落实到市、县和有关部门,并与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原标题:31省份立治污“军令状” 京津冀PM2.5下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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