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力争年内确定四川第一批行使立法权的市州

12.09.2015  11:02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

    记者从9月10日召开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第53次党组扩大会议上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摸清我省21个市州贯彻实施立法法的准备工作情况,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工作,力争年内确定我省第一批行使立法权的市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21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此次研讨会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立法工作,对我省的人大工作有明确的指导作用,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好会议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修改工作;要切实按照新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地方立法工作,按“成熟一个、确定一个”的标准,确定我省第一批行使立法权的市州;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通过培训、选拔等方式提高立法人员素质,将更多专业人才充实到立法队伍中来。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会有关精神,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认识实现我省藏区全面小康与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积极推动藏区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对藏区立法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藏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高藏区县乡人大履职能力。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调整《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等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东升,副主任、党组成员曾省权、李向志出席会议。(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