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

19.09.2018  18:34

2018年9月19日上午10:00,民政厅会同省统计局牵头,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老龄办等单位举行了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民政厅副厅长刘家鹏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我省2017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关情况。省统计局副局长陈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省医保局局长曾宏,省卫生计生委二级巡视员刘捷,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赵汝鹏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民政厅副厅长廖永康主持新闻发布会。

【民政厅副厅长   廖永康】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充分展示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努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对2017年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关情况进行公开发布,并就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民政厅副厅长廖永康主持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民政厅副厅长刘家鹏同志,省统计局副局长陈智同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省医保局局长曾宏同志,省卫生计生委二级巡视员刘捷同志,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赵汝鹏同志介绍2017年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首先,请民政厅副厅长刘家鹏同志通报四川省2017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民政厅副厅长刘家鹏通报我省2017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民政厅副厅长   刘家鹏】 根据《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2017年省统计局对全省老年人口变动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测算,民政厅和省老龄办对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年龄段进行了信息采集,对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关数据进行了收集汇总(全部数据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并经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现予以发布。

一、四川省老年人口信息

(一)四川省老年人口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75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1.09%,较全国平均水平高3.79个百分点,较2016年提高0.04个百分点,较2010年提高4.79个百分点。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15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3.94%,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55个百分点,较2016年提高0.17个百分点。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数量为21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59%,比2016年提高0.13个百分点。

(二)四川省人口老龄化趋势

老年人口规模扩大。 从2015年开始,我省已连续3年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20%。2010年—2017年,全省80周岁及以上人口共增加63.7万人,年均净增9.1万人,年均增速5.14%,高于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22%的年均增速。

老年抚养比上升。 2017年我省老年抚养比已达到33.88%,比2016年增长0.27个百分点,比2010年增长9.45个百分点,7年来年均增长1.35个百分点,预计到2037年老年抚养比将上升到62.96%,比2017年增长约1倍。

人口老龄化呈现区域差异。 经统计分析,自贡、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资阳8市60周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20%。甘孜和凉山州60周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分别为10.09%、10.87%,老龄化程度相对较轻。

长寿老人较多。 我省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常年保持在200万人以上,约占老年人口的12%,并且呈增长态势;百岁老人持续稳定上升,2017年底达到5499人,占老年人口的0.03%,其中,成都、自贡、遂宁、内江、乐山、眉山、资阳7市百岁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超过0.04%,资阳市最高,达到0.07%,其次为内江市和眉山市,达到0.05%。

二、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状况

(一)老龄政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把养老健康业作为全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之一全力推进。2017年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涉老政策文件20余个。结合四川实际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公布了《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相关部门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积极构建和完善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养老保障

连续十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7年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上年的1871.12元增至1991.00元,增幅为6.41%,惠及全省约68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第2次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4223.1元增至4400元,增幅为4.19%,惠及全省约93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50元。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范围的住院费用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超过81%,城乡居民报销比例超过76%。

在全省183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升老年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人均补助经费增加至50元/年。免费为全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年提供1次健康评估、检查和指导。

各地全面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目前全省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一般不低于25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一般不低于1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一般不低于200元/人·月。

全面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每年为200余万名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支持。

成都市启动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

(三)养老服务

2017年底,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5.3万张,全省共有养老机构3270个、床位50.7万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859个、床位16.1万张。

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508个,全省共有日间照料中心9524个,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507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90%、50%。

105家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第一批20家国家级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已完成,第二批6家试点单位正在推进。

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建成全省养老院数据库。对不合格养老院下达整改通知,全省养老院基础指标不合格整改率达100%。关停不合格养老院222所。

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居家服务信息平台覆盖全省15个市(州)、70个县(市、区),线下加盟服务商1万余家,为120余万名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信息咨询、精神慰藉、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等服务。

实施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服务业相关专业。全省9所本科院校举办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25个,在校生1.6万人。33所院校举办高职高专养老服务专业点67个,在校生3.8万人。全省教育系统47所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7个(专业点76个),在校生8.3万人。

(四)农村养老

农村特困老人46.7万人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占农村老人4.3%。全省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500元/月·人、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400元/月·人。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600所,床位26.6万张。

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05个。加强对现有5070个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推动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行农村互助养老。推进农村中心敬老院实现发展定位向区域养老服务综合体转变,运营方式向公建民营、合作经营、购买服务等转变,服务对象向农村所有老年人全覆盖转变,服务内容向生活照顾、医疗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发展转变。在全省22个县(市、区)启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五)医养结合

全省医养结合机构900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255家。483家养老机构内设门诊、医务室,2537家养老机构与邻近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护理型床位达10.17万张。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为25.3%。

(六)老龄产业

建立完善省养老健康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储备制度,储备项目100余个。推进国家康复辅助器具西南区域中心和西部现代康复辅助器具研发制造基地建设。

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四川)老龄事业暨养老服务业博览会。

(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全省现有各级老年大学(学校)2500余所,较2010年增加了近600所,增幅约31.6%;在校学员62万余人,较2010年增加了约17万人,增幅约37.8%。

我省共出版面向老年人图书1252种、音像电子制品68种,约占全省出版物品种数量的9.6%。

全年播发和刊载涉老公益宣传相关新闻稿件12189件,其中广播电(视)台播发578件,各类广播网及互联网站转载和刊发3119件。

(八)老年人权益保障

全省法院审结涉老案件2000余件。2017年全省接受普法教育老年人达900多万人次。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服务5万余人次,其中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633人次。

加大老年用品体验店监管执法力度,现场劝退老年人3万余人,依法处理20家经营者,罚款80余万元。

【民政厅副厅长   廖永康】 感谢刘家鹏副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媒体记者朋友在提问之前,请先报一下您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中国新闻社四川分社记者   吕杨】 请问为什么四川人口老龄化高于全国?

中国新闻社四川分社记者提问

【民政厅副厅长   廖永康】 下面,请省统计局副局长陈智同志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省统计局副局长   陈智】 谢谢你的提问。2017年四川老龄人口即65岁及以上人口总量达1157万人,占常住人口总量的13.94%,总量居全国第2位,占比居全国第3位。四川老龄人口数量大、占比高,老龄化水平高于全国,主要原因有四点: 一是长期以来,四川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增长呈现出 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 的人口再生产类型。 较低的人口出生率意味着较少的出生人口和较低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当老龄人口增速快于人口自然增长速度时,老龄化程度必然提高。从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四川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一直比全国每年低2个千分点以上,出生人口少了,老年人口就相应增加、比重提高,因此四川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 二是大量青壮年出省务工也加剧了四川人口老龄化。 全省流出省外人口规模由2000年的640万人扩大到2017年的998万人,虽然近年来农民工回流量逐年增加,但出省人口规模仍然庞大。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出加剧了全省人口老龄化进程,提高了人口老龄化程度; 三是人民生活和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加快了四川人口老龄化步伐。 2015年以前,四川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都比全国低,2015年及以后,四川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高于全国,2015年达到76.38岁,比全国高0.03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提高使老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上升,客观上加速推动了四川人口老龄化进程; 四是四川得天独厚的宜居宜业环境,也吸引了更多省外老龄人口入川定居。 比如我们成都,作为西部地区最大、最重要的中心城市,其优美的居住环境、适宜的气候、较好的医疗卫生环境、便宜的生活成本吸引了大量周边省份如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外退休职工入川安居。2017年,从省外流入成都的常住人口就达到46.6万人。

可能有人会问,四川已经进入老龄型社会,人口红利还存在吗?

人口红利就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呈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国际上通行的总抚养比的测算方法,就是0-14岁青少年人口数与65岁以上老龄人口数之和,再与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当总抚养比小于或等于50%,就称为“人口红利期”。总抚养比越低,人口红利就越高。2017年四川总抚养比为44.1%,仍处于人口红利期,预计2020年将达到50%以上,也就是传统的数量型人口红利,四川可能将在2020年消失。但是,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所依赖的新的结构性人口红利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就业环境的持续改善促进劳动参与率提高,以及退休年龄的推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人口老龄化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增加劳动年龄人口数量,间接产生数量型人口红利;二是四川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经济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加之各级政府加大农民工和企业家返乡创业就业的政策支持,吸引大量外省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青壮年返乡回流将带来人口结构的变化,因此产生人口的结构性红利;三是四川教育的极大发展提高了人口素质,人力资本的提升带来了质量型人口红利。 2015年四川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9.71年,比2010年增加0.64年,劳动力人口素质持续提高。2017年底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717万人,比2010年增加238万人,年均增幅5.9%。四川正在实现从人口大省向人才大省的转变,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质量型人口红利。因此,四川在较长时间内人口红利依然存在。

(省统计局副局长 陈智答记者问)

【四川广播电台记者   唐甜】 请问,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老龄人口流动的不断加快,他们的异地就医医保报销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

【民政厅副厅长   廖永康】 下面,请人社厅二级巡视员、省医保局局长曾宏同志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省医保局局长曾宏答记者 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二级巡视员、省医保局局长曾宏】 谢谢你的提问。据统计,我省办理了省内异地备案的老年人有48.9万,主要集中在省本级、成都市、绵阳市和泸州市;办理了省外异地备案的老年人有10.25万,主要集中在重庆、海南、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为解决这部分返乡和异地居住老人医保报销的问题,四川省从方便老年人就医结算,提升异地就医服务可及性出发,于2014年10月建成了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先期实现了省内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经过四年努力,目前我省已将异地就医服务范围扩大至省内异地门诊特殊疾病、个人账户异地普通门诊及药店购药联网结算,就医人群已覆盖所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为确保跨省异地就医人员也能享受直接结算带来的便利,我省已于2017年初首批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了与其他省份的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截至目前,我省共开通省内异地联网医院915家,跨省异地联网医院508家,覆盖全省21个市州所有县区;今年我们试点开通了成都、绵阳、乐山等9个市州的省内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开通门诊直接结算医院268家、药店778家,异地居住老人可在上述市州使用社会保障卡在联网医院和药店直接刷卡购药。

为方便老年人异地就医备案,我们提供了电话、传真、手机APP、政府公共服务网站等多种办理方式,减轻了老年人来回跑路的负担,为他们提供了便利。同时,异地就医的老人还可通过社会保险网查询所有的异地联网医院及个人备案情况,省内可通过四川省人社厅官网查询全省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名单。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措施,目前已基本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报销周期长、垫资压力大”的问题,得到了老年人的广泛好评。

【四川电视台记者 王星】 请问,我省在医养结合工作上有哪些举措和进展?下一步打算如何推进?

【民政厅副厅长   廖永康】 下面,请省卫生计生委二级巡视员刘捷同志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省卫生计生委二级巡视员刘捷答记者问)

【省卫生计生委二级巡视员   刘捷】 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健康老龄事业产业发展。截止2017年底,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总数900个,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162个,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483个,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数255家。我们主要做了一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保障,优化发展环境。 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医办养老、养老办医、医养协作、产业融合、中医特色、社会参与”的发展方向。编制《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积极协调财政、国土、人社等部门,完善医养结合发展配套政策。

二是强化服务保障,引导规范发展。 会同省民政厅印发《四川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试行)》《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医养结合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设置许可要求,推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发展。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设置审批,实行执业登记备案。实施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战略,健全人才培育体系,持续优化医养结合“软实力”。

三是突出示范带动,推动全域发展。 支持攀枝花、德阳、广元、雅安4个国家级和自贡、乐山、遂宁、内江、南充5个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开展试点探索,2015-2018年,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医养结合类项目共78个,共计投入2.26亿元,推动全省医养结合工作全域发展。

四是创新发展模式,彰显四川特色。 立足四川中医药大省的资源优势,出台《四川省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46%的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136个中医医疗机构与老年家庭建立了契约关系。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在风景旅游区推出中医针灸、推拿、理疗相结合的特色旅游线路和服务项目。着力培育“商保医养”、“度假医养”等新型特色医养结合项目,实施“招大引强”战略,推动社会资本投资医养结合领域,建立四川省健康服务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募集社会资金25.3亿元,逐步做大健康养老产业。

下一步,我委将加快推进省政府出台《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投融资、医保保障等配套政策,强化政策投入保障,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拓展居家养老健康服务项目、完善服务标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激发医养结合产业活力;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培育壮大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产业。

【四川日报记者   李丹】 请问,面对日益复杂的四川老龄化形势,四川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四川日报记者提问)

【民政厅副厅长   廖永康】 请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赵汝鹏同志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赵汝鹏】 谢谢你的提问。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和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省委省政府已经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工作全局并在各类重要会议上作出安排部署。作为老龄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省老龄办密切关注到各个涉老部门针对人口老龄化出台了诸多政策措施,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初步形成了符合四川实际的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可以归纳为如下9条。或者说,下一步全省将通过如下9个方面工作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是 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政策。全省养老保险、老年福利、老年救助标准将随着财力的增长而不断调整,养老保障与家庭保障的融合发展、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试点也会稳妥扩面推进。 二是 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坚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积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的扶持政策,拓宽养老服务资金渠道,建立健全养老人才培养机制。 三是 强化家庭赡养和抚养责任。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上位法的基础规定对赡养人及其义务作了更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并对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给予一定的护理照料时间。 四是 加快推进老年健康支持政策,加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完善医养结合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实施健康四川健康老龄化纲要。 五是 把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农村老龄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重点向基础设施落后的边远地区倾斜。加快推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六是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发挥老年人特别是老年创新型人才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发展老年教育,繁荣丰富老年文化,重视老年精神关爱,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加大对老年人的各类优待政策。 七是 加快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方便老年人起居和出行。 八是 进一步推动老龄产业发展, 九是 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持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开展为老慈善公益和志愿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还有一项重要工作是调整人口政策,国家层面已经制定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当然,正如中国应对老龄化没有可资借鉴的成熟经验,四川省应对人口老龄化因特殊省情而更为任重道远。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中来,政府、社会、市场、家庭、个人共同发力,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确保全省老年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赵汝鹏答记者问)

【民政厅副厅长   廖永康】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跟相关职能部门沟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感谢大家对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报道,也感谢出席今天的发布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