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直部门选派驻村干部动起来!6月底前全部到岗到位
为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6月12日,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四川省直部门选派驻村干部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做到“走前头、作表率”,带头贯彻落实好驻村干部选派工作。
“派人更多、质量更高、管理更严、考核更硬”,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针对性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是立足现有结对帮扶关系,在“五个一”帮扶机制上的再加强、再升华,标志着脱贫攻坚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进入新阶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政治性。
按照要求,驻村工作队须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到岗到位,时间紧,任务重。会议强调省直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委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精准”的要求,体现“精准”的标准,达到“精准”的目的。
要精准选派标准。牵头单位要统筹掌握各参与单位落实帮村情况,督促未按要求联系贫困村的单位尽快落实。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引导广大青年干部投身到脱贫攻坚工作一线去。要严格按照本部门(单位)编制人数选派驻村干部,机关和参与驻村帮扶的直属单位分别计算。选派的驻村干部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机关聘用人员、返聘人员、借用人员、工勤人员,严禁纳入选派范围。驻村干部要全脱产驻村,不得在县级党委政府、县直部门等兼任其他职务。
要精准选派程序。省委组织部近期就驻村干部选派、调整、召回工作专门发文进行规范。省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
要精准管理服务。派出单位人事部门每年要对派出的驻村工作队成员进行实绩考核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派出干部在贫困村的工作状况和作用发挥。要强化生活保障,严格落实驻村生活补助、交通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保险等保障制度,定期了解驻村干部的家庭情况,当好派出干部的“保姆”和“家长”。要加强关心爱护,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选拔使用,真正通过驻村帮扶工作发现一批干部、培养一批干部、提拔一批干部。(邓翔沣记者江芸涵)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