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来我校调研指导税务管理工作

14.11.2014  12:30

  2014年11月12日,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韦一新,税务管理五科科长涂强、副科长德拥一行到我校调研税务管理有关工作。调研过程中,丁任重校长代表学校与直属分局领导进行了会谈交流。计划财务处处长刘东,副处长赵德平、陆秋平等同志参加了调研会。会议在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四楼会议室举行。

  韦一新副局长就本次调研目的和相关问题作了说明。随着国家综合改革深入,国家税务总局在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收服务,推动税收改革上也做了一系列部署,并要求各地方分局优化纳税服务,内部实施严格的绩效考评体系。同时,省级监督部门加大了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纳税违规单位进行处罚。本次来四川师范大学开展税收调研工作,是为了进一步了解高校涉及的税目及纳税情况,为下一步规范高校纳税行为打下基础。

  他指出,税务主管部门应坚持对各行业进行税务政策指导和调研,2012年6月我校和省地税局联合举办的在蓉高校、中专学校纳税辅导工作会议非常成功,各大高校都反映良好,希望四川师范大学充分发挥好省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单位和秘书长单位作用,继续搭建好沟通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高校与税务主管机关的合作交流,对高校现在涉及的税务管理难题进行研究和探讨,规范高校纳税行为。并希望四川师范大学在现有纳税工作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细节管理,继续做好税收管控,规避风险。 

  在对我校2011年—2014年税务管理总体情况、各项税种缴纳情况、税务发票使用情况、东校区转让涉税等情况作了详细汇报的基础上,刘东、赵德平、陆秋平等同志重点就我校教职工关心的一次性大额收入的个税合法摊销计税、科研经费涉税及减免优惠、校外专家来校讲学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引进人才安家费的税收减免、60岁以上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员的个税减免、外籍教师涉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东校区转让涉及的税收计税及减免政策等相关问题向省地税局直属分局一行进行了政策咨询与建议。同时强调高校作为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希望在教职工个税及其他涉税项目的计征和减免优惠方面得到税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理解支持,学校一定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规要求完成税收申报缴纳工作,同时认真举办由省地税直属分局和省教育会计学会举办的新一期高校纳税辅导工作会议,加强税务主管部门同高校之间的互动,推动高校依法纳税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