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创新食品监管模式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21.01.2015  19:06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探索监管模式,对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具体做法是:

(一) 抓好全面普查。 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导,区(县)政府推动,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调查,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方位普查,建立“一企一档”数据库。

(二)实行产品分等、企业分类、监管分级 。根据产品风险进行分等,根据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抽样检测、行政处罚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级,经综合评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确定巡查频次与巡查范围。巡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并落实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巡查中发现符合立案查处条件的依法查处。

(三)实行任务分担。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年至少检查指导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各30家;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管理并原则上按区域总数30%的比例确定重点单位进行重点巡查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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